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委县政府,县长您好: 我是本县的一位普通农民,因本人为家中长子,家中还有其他兄弟姐妹,故本人在十几年前自建了一套房子,当时只想着盖房子,未办理不动房产证(庄廓证),且未办理分户,现在孩子大了,想办理分户,派出所分户需办理不动产权证才能分户,前往乡政府办理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说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本人迫切需要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进行分户,以便今后方便一些,请各位领导给予解决。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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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时间:2024/8/23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悉您在县长信箱中的留言关于“农村不动产权登记(庄廓证)”的信件后,安排专人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核查,您父亲麻忠福和您叔叔麻忠海户口以及你爷爷麻王启在同一户口下,现拥有两宗宅基地,您爷爷和叔叔共享一处宅基地,有不动产权证,您父亲名下有一处宅基地,该宅基地是您父亲15年前与美二村其他村民置换而来,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您想办理不动产的房屋是您父亲在该宅基地上于15年前修建的,属于2013年之前修建,未办理宅基地相关手续,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应办尽办原则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农村不动产权证需要到民和县不动产确权发证中心进行办理,乡政府未设相关办理机构,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联系当时置换宅基地的当事人到民和县政府服务中心13楼民和县不动产确权发证中心进行办理,办理不动产手续的相关资料请咨询民和县不动产确权发证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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