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民和县籍高校毕业生寄存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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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4/6/2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悉您在县长信箱中的留言关于“大学生档案接收”的信件后,安排专人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2024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您可将档案以快递的方式寄到以下的地址: 接收单位:民和县就业服务局 接收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口镇川海大街29号(民和县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2-8527900 邮编:810800 感谢您对民和县人社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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