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悉您在县长信箱中的留言关于“关于民和县农民就业数据获取请示”的信件后,安排专人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现答复如下:按照保密相关规定,县人社部门在未得到工作函等相关文件之前,无法为您提供民和县农民就业相关资料及数据。请您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开具工作函等证明文件后,与民和县就业服务局、统计部门对接后方可提供民和县农民就业相关资料及数据。因暂时无法向您提供民和县农民就业相关资料及数据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民和县就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