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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LY18-08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
林业局
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LY18-08
项目名称
捕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实施主体
民和县林业局
审批对象
设定依据
(
1)、《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省政府令98号2013.7.16)第4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92年国务院批准,1992年林业部发布,根据2011年《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实施单位:县级人民政府林业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
(
2)、《海东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市政府令第1号2013.12.2)第8项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20)天
承诺时限(10)天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单位法人证书或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电子材料
1份 纸质材料10份
2、申请理由等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1份 纸质材料10份
3、说明猎捕目的、种类、数量、猎捕地点、时间、执行猎捕人的申请报告 电子材料1份 纸质材料10份
4、组织机构代码 电子材料1份 纸质材料10份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民和县林业局
联系人:张玉霞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