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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WJ17-13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WJ17-13
项目名称
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实施主体
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审批对象
符合条件的居民
设定依据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青海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2002.9.20)第20条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20)天,承诺时限(10)天
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5、子女户籍证明。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2-852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