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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WJ17-09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WJ17-09
项目名称
乡村医生执业许可
实施主体
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审批对象
乡村医生
设定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2003.8.5)第9条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45)天,承诺时限(30)天
需提交的材料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乡村医生证书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
4、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7、村医疗卫生机构或村委会出具的拟聘用证明;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民和县卫生监督所 0972-8522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