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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WG16-17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文体广电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WG16-17
项目名称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核准
实施主体
民和县文体广电局
审批对象
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主席令76号)
 第十八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报告;
2. 项目建议书
3. 1:500或1:1000地形图
4. 工程设计图纸
5.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计划方案
6. 经费估算、来源及计划工程安排材料;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承办部门:民和县博物馆
联系人:何克洲
 话:0972-751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