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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WG16-08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文体广电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WG16-08
项目名称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实施主体
民和县文体广电局
审批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68项 项目名称: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6号2004.8.10)第3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的管理工作。
4条 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不能通达的社区,可以申请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已通达的社区,其原有的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必须与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联网,纳入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统一维护和管理。
《海东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7项(市政府令第1号)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填写申请表格
3、社区有线电视技术方案和规章制度
4、安全传输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文件
5、开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承办部门:民和县有线电视台
联系人: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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