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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ZJ11-06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
住建局
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ZJ11-06
项目名称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实施主体
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批对象
燃气企业
设定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省政府令
98号第17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海东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市政府令第
1号)第3项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
20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表》;
2、燃气设施改动的工程施工图,燃气专项安全评估报告;3、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对改动项目的批复意见;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5、项目建设资金证明及资金使用承诺书;6、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8燃气设施改动方案。改动方案包括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措施、有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等内容。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住建局建工科
陈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