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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ZJ11-02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住建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ZJ11-02
项目名称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实施主体
住建局
审批对象
乡村建设项目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令第74号)第36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15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乡村建设申请报告
乡镇审核意见
建设工程总平面图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住建局规划办 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