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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MZ06-08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
民政局 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MZ06-08
项目名称
因公牺牲审批
实施主体
县民政局
审批对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
设定依据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第413号2011.7)第18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定期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2)《青海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省政府101号令2014.4.23)《青海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08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2项)第29项 因公牺牲审批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413 号2011.07)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级以上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无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一)家属申请材料(附死者公务员证或公务员登记表、警衔证原件);
(二)死亡原始记载,因交通事故致残的需提供交通事故鉴定书(正式);
(三)证明人材料;
(四)主管单位的报告(附死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意见)。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双拥办 李维刚
0972-851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