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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MZ06-02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
民政局 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MZ06-02
项目名称
殡葬管理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
实施主体
民政局
审批对象
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设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8号2013.1.1)第8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无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
30天
需提交的材料
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1、当地政府、民政、建设部门的意见;2、建设单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验资报告。
1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
1、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2、拟建公墓的规划图3、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4、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5、公墓使用管理制度6、其他有关材料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延平
0972-851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