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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GA05-08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GA05-08
项目名称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5000人以下)
实施主体
民和县公安局
审批对象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承办单位
设定依据
1)《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98号2013.7.5)第7项 项目名称: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3项(国务院令第412号)下放后的实施机关:州(地、市)、县级公安机关。
2)《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05号 2007.10.1)第12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活动方案及说明;
2、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3、场地管理者出具的统一使用说明
4、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当同时提交批准的相关文件。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民和县公安局,马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