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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GA05-02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GA05-02
项目名称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实施主体
民和县公安局
审批对象
企业、事业、公民个人、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98号2013.7.5)第1项 项目名称: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5项(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地、市)、县级公安机关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合法租赁及使用房屋场地的有效证明;
5、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登记居住6个月以上)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7、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8、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9、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民和县公安局,马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