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报告;
2、《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合法租赁及使用房屋场地的有效证明;
5、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登记居住6个月以上)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7、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8、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9、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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