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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MZ04-02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
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MZ04-02
项目名称
清真食品经营许可
实施主体
民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审批对象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设定依据
《海东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市政府令第
2号2014.3.27)第1项 :设定依据:《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第7、11条(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2001.3.31)下放后实施机关:县民宗事物主管部门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15
天
承诺时限
5
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法人、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员工工作岗位及所占比例情况;
原材料采购明细表。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伊协,马兴国,
852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