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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MZ04-01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 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MZ04-01
项目名称
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的审核(100万以下)
实施主体
民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审批对象
宗教活动场所
设定依据
青海省青海省民委、青海省住建厅、青海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民宗字〔
2009〕143号2009.12.10)第2项:各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和《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项目》(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52号令)等规定,严把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审批关,凡是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包括拆建、维修、装修、道路建设、管网铺设、园林建设等工程项目),必须由民管会报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100万以下的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由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审批,报县发改委备案。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30天
承诺时限
15
天
需提交的材料
1、寺院、村、乡(镇)三级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资金来源等;
2、成立的修建委员会名单及分工;
3、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同意修建的书面材料(签字盖章);
4、拟改建建筑物的平面图、照片,新建建筑物位置图、效果图。以上所需材料一式四份。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民族宗教股,陈雪盛,
858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