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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JS02-08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经济和商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JS02-08
项目名称
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规定的除外)不超过限额的增资事项审批
实施主体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经济和商务局
审批对象
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0】21号)2010.7.4附件2 第12项,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规定的除外)不超过限额的增资事项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11号),《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的批复》(国函〔1995〕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101号2014.4.23 第46项。
  《海东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市政府令第3号2014.7.15第23项。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天    承诺时限:10天
需提交的
材料
  
 
 提交外资企业雇用中国职工应当依法签定的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雇用、解雇、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经济和商务局  焦信俊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