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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XFG01—02
来源: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民和县
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项目编码
MHXFG01
—02
项目名称
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使用投资补助,总投资额不足1000万元的项目;使用省级资金,总投资额不足1000万元,且省级资金比例低于50%的项目;各市、州使用本级资金且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实施主体
县发改局
审批对象
住建局及相关企业
设定依据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青海省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建设〔
2012〕702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
101号2014.4.23)下放项目 第1项,(市政府令2014.7.15)下放项目第1项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20天(不含项目评审时间)
承诺时限10天
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两证一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选址意见书);
3、土地预审;
4、环评。
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发改局项目股、李志华
0972
—851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