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罗延龙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旭云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朱子祥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李永德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范雍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二年);
林海旭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白兰芳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免去:
朱子祥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罗玉成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田斌同志的县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2023年9月18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工业园管
委会,县委各部门,省、市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