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常抓细抓长抓。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统计制度改革,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统计服务,“三举措”助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1.围绕统计制度改革,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青海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青海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民和实际,研究制定了《民和县关于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实施方案》,并征求17个相关单位、22个乡镇的意见建议后,已于8月17日请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近期将印发实施,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健全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压倒性态势。
2.围绕统计主体责任,强化统计专项纠治。为组织开展好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全县统计造假行为发生,履行好民和统计系统专项纠治主体责任,确保问题立行立改,彻底纠治。及时研究制定了《民和县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组建组织机构,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专项纠治内容,从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重点工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和实地核实,特别是近年来督察检查、数据核查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进一步明确了阶段性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序推进。
3.围绕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督察意见整改。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牢记数字里有政治有大局、有法治有纪律、有作风有担当,坚定不移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主攻方向,把建立统计监督体系作为主要路径,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根本目的,以更坚决的态度、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延伸督察民和县统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的意见,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面认领问题,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强化工作措施,对国家统计局延伸督察民和县统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的四个方面11条问题,逐项逐条进行了整改落实,确保了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绳锯可断木,滴水能穿石。下一步,我们紧紧围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八个聚焦”,在改进作风问题上不能退,也退不得,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防反弹、防回潮,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县的各项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统计各项工作中,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