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进仓主持会议,副主任马占元、才旦堪布、白苍华、陈惠民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决定任命肖克忠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肖克忠代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命韩溢德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钟慧兰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会议决定接受马晓瑜辞去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请民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意免去石成鹏的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李国栋的民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陈文合的民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冶晓玲的民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李全海的民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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