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民和:让宪法精神“声”入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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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在“12.4”国家宪法日之际,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举行“今冬明春普法宣传百日行活动”启动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建青宣布活动启动,副县长李永宏主持并就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提出要求,县政协副主席白文才出席。
“全民普法几十年,依靠法律促发展;生活相伴民法典,维护百姓合法权……”启动仪式上,大屏幕播放的《普法赞》快板书文艺节目,把宪法精神和“法律九进”活动说得有血有肉,让场下观众听得有滋有味。同时,县直机关单位通过设置咨询台、展板宣传、悬挂横幅、发放普法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宪法精神和反有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养老诈骗、海东市移风易俗条例等法律法规。
李永宏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民和县启动开展“今冬明春普法百日行”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是民和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有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的重要措施,希望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普法宣传百日行”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今冬明春普法宣传百日行”活动,进一步增强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在全社会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氛围。
“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今天我给大家讲讲宪法知识和与乡亲们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夕,民和县大庄乡司法所会同民和公安局大庄派出所、大庄乡政府相关单位在大庄乡塔窝村开展普法宣传,司法所干警向群众讲解宪法基本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天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儿童等突出问题所带来的危害详细解读,同时利用大庄乡“逢集日”人员密集时段,上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援助咨询8人次,切实宪法精神融入广大群众的心里。
“法律条条框框我们有的时候看不懂,今天听工作人员这么通俗一讲,对宪法、民法典等明白了很多,应该多加强这样的普法宣传,提高大家的法治观念,让人人都做守法公民”听着司法所长的通俗解读,有村民如是说。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大庄司法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优势,将法治宣传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用活法治文化阵地,营造良好法治文化环境,促进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助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近日来,杏儿乡司法所深入辖区各村开展普法讲座活动,向村民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围绕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土地纠纷、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进行现场解释,引导群众在遇到问题时不要盲目冲动,防止采取过激、违法手段反而害了自己、误了家人,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进一步提高了村民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群众养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观念,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和谐。
大庄乡、杏儿乡法律进乡村是民和县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的一个缩影。宪法精神进乡村,是民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民和县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家庭、进宗教场所等“法律九进”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名法治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普法宣传覆盖面达80%以上,其中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60多次,普法宣传覆盖面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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