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和县坚持以资金项目管理为重点,在顶层设计、项目谋划、项目推进、资金支出、项目验收和资产监管各环节抓规范提效能,着力念好做好“全、早、稳、精、严”五字诀,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最大效益。
顶层设计突出“全”。民和县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县级领导联系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制度,由县级领导联点22个乡镇和相关乡村振兴试点村,高站位推动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先后印发《民和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方案》《民和县扶贫项目资产监督机制的通知》《民和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调整风险应对预案》《民和县建立项目常态化申报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性指导文件,转发学习省、县关于衔接资金使用、项目库管理等政策性文件,对衔接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谋划方向、项目重点支持内容以及项目谋划方式进行了明确,对项目入库申报流程、时间节点、项目计划下达、组织实施、资金拨付、项目验收、项目决算、项目资产移交管护要求等进行了全面细化,为做好过渡期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供根本遵循。
项目谋划突出“早”。为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的现象,民和县探索建立项目常态化谋划、常态化指导、常态化论证审核、常态化批复为内容的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机制,常态化谋划乡村振兴项目。各乡镇、各单位积极谋划、随时申报,县乡村振兴局和发改局随报随审,及时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成立民和县乡村振兴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项目的环评、选址、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手续完备、要件齐全。将各单位年度项目申报审批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年终考核范围。“十四五”期间,全县规划乡村振兴项目225个,资金规模13.0893亿元。已谋划申报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188个,计划投资8.9亿元。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方面谋划储备东西协作项目192个,涉及资金12.56亿元。在2021年打造完成西沟乡凉坪村树屋乐园营地、南垣村休闲垂钓中心、新民乡下山村蛋鸡养殖场等项目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打造巴州镇巴二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隆治乡白武家村特色桃、中川乡美一村绿色生态渔业养殖等9个乡村产业基地,在全县范围内构建起以特色种养为主导、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为补充的多元富民产业体系。
项目推进突出“稳”。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针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教育补助培训等方面,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共计2.23亿元,实施44个项目,截至目前,39个项目已完成,5个项目正处于竣工验收阶段,资金支出2.18亿元,支出率为97.76%。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2.14亿元,实施48个项目,严格落实“周调度、周通报、月督导”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截至目前,1个项目已完工,41个项目正在实施,5个项目正在编制方案和招投标阶段,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根据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2年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将不再实施,原项目资金58万元计划调整至其他项目,资金支出1.17亿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支出1.01亿元,支出率67.41%),全口径支出率55.71%。
项目入库突出“精”。一是精准确定项目入库范围。民和县严格落实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坚持“四个优先”的原则,即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求的项目,优先安排实施防止因灾因疫返贫急需的项目,优先支持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项目,优先向乡村振兴示范试点乡、村倾斜。二是严格项目入库程序。严格执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行业部门审核、县级审定”和项目库“三公示一公告”制度为基础的分级分类项目入库程序。三是加强项目入库审查。强调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科学性、可行性,以及项目用地、环保等约束性因素和联农带农等合规性审核审查,夯实了各级各相关部门项目库建设管理责任。四是围绕财政衔接资金相关政策、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项目库建设、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等内容,多次邀请省市乡村振兴部门专家分层次、多形式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水平。
督导验收突出“严”。由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县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督导调研,聚焦防返贫监测、项目进度、资金拨付、公告公示、绩效目标、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面,采取进村入户、实地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及时发现问题,下发工作提醒函和情况通报,要求各乡镇及行业部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限时销号整改。同时,强化衔接资金年度绩效考评。一是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推动衔接资金事前绩效目标设置审核、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全过程公开公示。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相关要求,根据“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形式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衔接资金专项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逐条逐项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为资金安全使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