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来,民和县坚决持续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紧紧抓住青海拉面提档升级的契机,有效结合河湟文化和喇家遗址“世界第一碗面”为代表的饮食文化,将拉面经济作为我县的“脱贫产业”“致富产业”和撬动劳务输出、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杠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拉面经济品牌规模和产业规模双扩展,拉面成为我县各族群众的“致富面”“幸福面”“小康面”。截至目前,民和县共有省内外拉面经营户4186家(其中脱贫户196家),从业人员2.36万人,其中省外3420家1.93万人(其中脱贫户190家)、省内766家4213人、国外5家,拉面产业年营业额超过14.8亿
元左右,年利润达5.7亿元以上。
积极引导,稳住拉面产业“基本盘”。认真落实纾困扶持政策,为461户一般户发放新开拉面店一次性首次创业奖补资金184.4万元,为69户脱贫户发放新开拉面店一次性首次创业奖补资金128万元,为143名脱贫户发放“带薪在岗+创业”补助资金79.1万元,对100户经营困难的拉面经营户发放市、县两级慰问金10万元,累计新开拉面店786家,新增就业人员3140余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后在深圳市、北京市、宁波市、拉萨市、乌鲁木齐市、苏州市成立流动党支部6个,在册党员达87人,落实党建经费3万元。发出《关于致房东朋友们给予拉面店减免房租的倡议书》,为民和籍拉面店所在大中型城市民宗部门及时抄报抄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树立先进典型,在全国范围内评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店10个,打造示范点2个(四千年喇家拉面、伊品臊子面)。有效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积极开展拉面烹饪技能培训,培训相关技能人员6300人次、拉面经营管理人员50人次,拉面行业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精准护航,增强行业发展“柔韧性”。立足从业人员管理、子女入学、办证就医、养老保险缴纳转移接续、职业推介、维权服务及矛盾纠纷协调处理等实际,在民和籍拉面经营户相对集中的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深圳市等城市成立了18个驻外拉面经济服务站,聘用服务站事务代办人员19人,在深圳市成立了省外第一家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解决各类问题289件(次)。协调金融部门提供符合拉面经济需求的“拉面贷”等金融产品,提高金融工具使用率,通过信用卡授信、信用担保贷款等方式,累计发放贷款近1亿元。
迭代升级,打造品牌示范“领头羊”。积极利用东西部协作和国家税务总局定点帮扶优势,在无锡市滨湖区机关食堂、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北两院食堂开设“民和拉面”窗口3处,解决脱贫劳动力就业10人。坚持提档升级与扩面发展相结合,以产业链品牌培育为抓手,依托“四千年喇家拉面”“伊品臊子面”“王二力手抓”等品牌优势,不断丰富商标品牌内涵,扩大品牌经营规模,以加盟店的形式扩大经营地域。积极组织拉面企业参加青洽会、农展会等展会推介活动,不断扩大民和拉面品牌影响力。依托“世界第一碗面”品牌发展规划,持续加大保护推广力度,鼓励拉面店保留老字号,打造“青海拉面”统一品牌标识,形成“双品牌”地域特色。
存在的困难问题:一是受疫情影响,拉面经营户原材料备货损失、高昂的房屋租金、偿还银行贷款、员工工资等固定运营成本大幅增加,拉面店关停55家,不完全统计各类损失达2亿元,中高风险地区经营户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0%以上,净利润“腰斩”,吉林、长春、上海等地区的经营户三、四、五月收入几乎为零。二是部分新开或扩大经营户投资贷款面临临期,但因疫情暂停营业收入减少,贷款存在逾期风险。中高风险区部分拉面店暂时停业后雇佣的从业人员面临收入减少或无收入情况导致部分从业人员离开拉面馆,出现从业人员流失情况。三是主力消费群体和消费观念转变带来的冲击。商业综合体为年轻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迅速取代街边小店,使拉面店业态被主力消费群体快速边缘化。
意见建议:一是对租赁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通过协商形式较难实现减租的租赁双方,制定出台业主、租户之间一系列减租联动政策,探索将房租压力与其他补贴政策挂钩,从而分担压力路径。二是针对拉面产业贷款难的状况,建立政策导向,引导银行业加强对拉面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出台政策,创新产品,如疫时针对性贷款产品等,支援受困拉面企业。鼓励、引导社会金融资源整合,利用多种途径,开展针对拉面企业的融资帮扶。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将拉面产业作为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扶持产业,从优化管理机制、强化政策扶持、抓好品牌建设、筑牢产业基础等方面,研究制定产业长远发展规划,提出进一步推动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
二是拓宽贷款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研究落实对拉面经营户临期贷款进行延期还款措施,加大对拉面企业及创业个人贷融资专项支持力度,优化创新融资平台,丰富“拉面贷”等金融产品,降低反担保门槛,简化贷款申请流程,帮助拉面企业和经营者获得低成本的贷款融资。鼓励引导村集体利用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直接开办拉面店或拉面配套产业实体,采取入股分红、联合经营等方式,积极参与拉面经济。三是争取省市部门支持。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青海拉面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继续执行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确保拉面产业各项就业帮扶政策不变,力度不减。争取将拉面行业纳入“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施行动范围,培育拉面龙头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将拉面产业所需的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纳入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范,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强化省外服务保障。加强与输入地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为我县拉面从业人员在降低开店门槛、减免房租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加强驻外拉面经济服务站建设,扩大服务站设立地区范围,进一步优化职能、落实责任、加强考核、保障经费。利用好现有18个驻外拉面经济服务站和6个流动党支部功能,为省外拉面从业人员提供证照办理、纠纷调解等保障服务,促进我县拉面从业人员在当地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用好用活东西部帮扶工作机制和国家税务总局项目帮扶工作机制,按照《民和县拉面进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民和县拉面进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五是培育壮大拉面品牌。树牢品牌意识,建立行业标准,增加文化内涵,打造商业价值高、社会影响力强的拉面品牌,带动农牧业生产、原辅料加工、物流配送、拉面经营等企业构建特色品牌,全面提升拉面产业附加值和综合效益。集聚商务、市场监管、品牌产业服务等部门优势,打造一批拉面“龙头企业”和“品牌示范店”,形成“领头羊”效应。开展“喇家”等商标的保护性和防御性注册工作,继续做好“四千年喇家”拉面、“伊品臊子面”等现有品牌商标保护力度和扶持推广工作,积极协调组织拉面经营人员参加青海拉面文化节、中国青海(海东)拉面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在鼓励拉面店保留原字号的同时,增设“青海拉面”统一品牌标识,形成“双品牌”地域特色。六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县内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餐饮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教学优势,扎实开展拉面烹饪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为我县拉面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紧盯拉面初创群体需要,对有意创业开办拉面店的拉面经营者进行开业前培训。组织开展拉面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并进行技能等级评定。举办各类高级经营管理培训班,重点提升企业经营者和“拉二代拉三代”管理人员素质,全力帮助劳动者提高创业成功率。(编校:甘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