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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四项举措”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    时间:2022年04月24日    

为全面落实省市党委和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功能,有力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民和县采取四项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心守护“夕阳红”。疫情期间全县2家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社会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运营,养老机构暂停接受新人入住,确保了院内、院外互不接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加强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导督导,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摸排、消毒杀菌、体温测量等工作,及时宣传防护知识,通报疫情形势,全力安抚养老机构老人情绪。截至目前,全县发放高龄补贴754万元,惠及22406人。

缓办简办“红白事”。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缓办简办婚事丧事倡议,疫情期间全县缓办婚事25例、简办丧事43例,节约资金约64.5万元,有效避免了因婚丧嫁娶等人群聚集带来疫情传播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及时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

真心劝返“显真情”。积极创新劝返方式,对因疫情滞留省外且有返民意向的民和籍务工人员,通过发放一封信和临时救助等方式,在符合救助保障政策的前提下,为他们发放临时救助,鼓励他们安心留在当地。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安抚,确保返民人员留得安心放心。

真金白银“送温暖”。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先救助后补办”、“一事一议”等方式,优化简化新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项审核确认程序,加大线上审批申报方式力度,最大限度避免人员接触。截至目前,全县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114万元,其中特困供养救助金642万元,惠及1191户1290人;发放城乡低保救助金3057万元,惠及7529户19084人;发放临时救助金847万元,惠及2153户7502人;发放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生活补贴58万元,惠及79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10万元,惠及6974人。有效解决了疫情期间弱势群体和困难人群的实际困难,让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编校:肖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