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力度,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将问题线索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予以发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1.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以及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
2.建筑市场领域采用非法手段恶意欠薪,黑物业、黑保安等物业管理乱象问题。
3.“黑出租”拒载宰客等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
4.“村霸”“街霸”等群众身边的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欺压群众、侵害集体利益等问题。
5.“沙霸”非法采沙破坏自然资源、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
6.盗窃、赌博、故意伤害、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
7.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存在的久查不结、当地查否异地查实等失职渎职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反“三个规定”干预插手案件、利益输送,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法违纪问题。
9.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资产处置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导致资产流失、价值贬损,以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0.宗教人员利用宗教影响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1.青少年打架斗殴或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问题。
12.以上未列出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电话举报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全国扫黑办举报平台:12337
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972-8612153
举报邮箱:qhhdzfw@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文化街46号8号楼8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