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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    时间:2023年03月01日    

公 


  请自2009年以来在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工程已竣工验收备案,但仍未办理退还保证金的单位,见此公告后,按照退还程序携带相关资料在正常工作日时间到民和县劳动监察大队办理退款手续。

  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川垣大街87号劳动监察大队(就业局四楼)

  联系电话:0972-8535949

  联系人:严玉俊


          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