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2022年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2〕9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并报请县委审定,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资金安排
2022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432万元,其中,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的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6555万元,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64万元,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的以工代赈资金1413万元。经自下而上申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555万元共实施项目28项,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22项10699万元,占比64.62%;基础设施类项目4项4798万元,占比28.98%;教育补助和培训类项目2项1058万元,占比6.39%。具体项目资金安排如下:
(一)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项目6项,安排资金3538万元。
1.转导乡中湾村肉羊养殖项目资金700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砖混—钢结构双列式标准化母羊舍、砖混—钢结构育成羊舍、砼混预制地板、砖混—钢结构饲草料库房、饲草料加工间、砼混结构青贮池、砖混—钢结构粪污有机肥发酵车间、硬化场内道路、三合土运动场;埋设地下粪污管道、雨水管道;修建围墙,建设门禁系统,修建砖混结构辅助用房,修建砼混结构药浴池,建设供电设施、供水管道;购置安装TMR机、电动式刮粪板、防疫器械、电子秤、精料加工机组、揉丝机、抽粪车、撒料车;引进6月龄欧拉羊种公羊、湖羊母羊;种植优质牧草。
实施单位:转导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隆治乡白武家村特色桃产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地下冷藏库、保鲜库,配套生产用房;在特色桃产业种植基地附近继续扩大果品种植面积70亩;购置冷藏、保鲜、生产用房设备。
实施单位:隆治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3.大庄乡台集村养殖场建设项目资金380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牛羊繁育厂1处,饲草加工车间1处;购置饲草搅拌机2台、饲草运输机1台、消毒设施1套,饲草加工设备1套(包括粉碎设备、搅拌设备、制粒设备等),饲草打包设备1套。
实施单位:大庄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4.西沟乡麻地沟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食用菌标准化生产车间钢架大棚、厂区生产管理办公室、保鲜库、冷库、地暖供暖系统设施、菌种生产室、接种室、灭菌室、冷却室、拌料场、简易库棚和钢架大棚;购置日常温棚智能化生产设备、接种消毒设备、原料加工机械及生产用具等。
实施单位:西沟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5.马场垣乡下川口村桃花源景区特色桃产业升级改造及农家院建设项目资金878万元。
资金用途:在桃花源景区现有桃园基础上改造桃树品种及补植补栽桃树,修建木式结构农家院2处,修建二层农家院及旅游厕所1处;维修产业道路。
实施单位:马场垣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6.巴州镇巴二村冷水鱼养殖及温棚改造提升项目资金277万元。
资金用途:拆除废旧温棚,平整恢复耕地,更换温棚保温棉被,建设温棚休闲区,更新维修温棚卷扬机等附属设施,修建排洪沟,接通自来水,养殖冷水鱼,维护鱼塘,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更新附属设施。
实施单位:巴州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二)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项目4项,安排资金2370万元。
7.新民乡下山村蛋鸡养殖场续建项目资金700万元。
资金用途:配套建设下山村蛋鸡养殖场防滑坡工程,对蛋鸡养殖场剩余地坪进行硬化,在下山搬迁安置区修建防滑坡工程,安装防护栏;修建蛋鸡场配套鸡粪发酵处理中心、堆粪场、车间、库房、厂房等;购买轮盘式翻抛机、喂料机、粉碎机、筛分机、包装机、输送带、铲车等。
实施单位:新民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8.中川乡峡口村乡村振兴冷水鱼养殖及带民宿农家乐项目资金700万元。
资金用途:扩大峡口村陆基循环水冷水鱼养殖产业化基地规模,建设3套养殖系统及养殖车间,购置有效养殖水体容积不少于73立方米的陆基养殖桶180台;建设占地约8亩的4家带民宿农家乐。
实施单位:中川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9.隆治乡桥头村组合式钢结构日光温室产业基地项目资金300万元。
资金用途:购置葡萄、进口车厘子等苗木,温棚加装配套设施等。
实施单位:隆治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0.官亭镇喇家村垂钓休闲园建设项目资金670万元。
资金用途:依托喇家村现有旅游资源,建设垂钓休闲园。主要建设垂钓基地、基础设施道路、排水系统、水上乐园、露天烧烤基地、露天泳池等配套设施。
实施单位:官亭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局
(三)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项目3项,安排资金1076万元。
11.松树乡牙合村饲草加工厂设备购买项目资金120万元。
资金用途:购置饲料加工设备
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监管单位:县财政局
12.新民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雪沟村肉羊养殖项目资金150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砖混-钢结构双列式标准化羊舍2栋,新建砼混结构青贮池、砖混-钢结构干草饲料加工车间、生产用房、消毒室及附属设施(道路设施、水电配套设施)、防护围挡。
实施单位:新民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13.李二堡镇马莲滩村甜(糯)玉米仓储、分拣包装产业建设项目资金806万元。
资金用途:采购鲜食玉米分拣包装设备1套和冷藏车1辆,建设仓储、分拣包装车间和保鲜库及生产用房。
实施单位:李二堡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四)农牧渔业发展项目4项,安排资金1920万元。
14.总堡乡露地蔬菜保鲜库、拱棚蔬菜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
资金用途:在哈家村、三家村蔬菜种植基地新建蔬菜保鲜库1座;在哈家村、三家村、总堡村新建拱棚蔬菜种植基地220栋。
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15.川口镇史纳村优质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60万元。
资金用途:新修电灌和渠道,硬化田间通道;修建可移动式日光节能温室、厂房、网围栏;购置农机具、加工车间种子种苗、化肥等。
实施单位:川口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6.中川乡美一村绿色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
资金用途:购置陆基循环水冷水鱼养殖产业化绿色生态养殖集装箱30组,购置鱼苗10万条、网箱30个、有效养殖水体容积不少于40立方米的陆基集装箱;修建厂区设施用房、净化水设施、蓄水池、管网、围栏、道路硬化、监控安防等配套设施。
实施单位:中川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7.总堡垣设施蔬菜基地水电配套设施建设项目60万元。
资金用途:维修渠道2公里,改造低压线路2公里。
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五)公共服务项目1项,安排资金1000万元。
18.民和县三川农贸综合市场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
资金用途:新建市场交易服务用房,其中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建设农畜产品冷库及保鲜库、农副产品中转库、公用通道、消防蓄水池、配电室、送风机房、水泵房、疏散楼梯等。地上三层(钢框架结构)大空间商铺,一楼建设当地果蔬类自产自销区、粮油肉蛋类、瓜果蔬菜类等生活必需品生活超市等;二楼建设日用百货、干鲜副食、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乡镇综合超市;三楼建设民族特色小吃区、特色农畜产品展厅及直播带货中心、农畜产品检测室、农村快递服务站、市场监管办公室及消费者投诉站等;屋顶建设水箱间。配套硬化消防及公用通道、给排水管网设施1套、供电设施1套等。购置安装冷库及保鲜库设备12台及配套设施。
实施单位:县供销联社
监管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六)“一村一品”项目4项,安排资金498万元。
19.马营镇洒达庄村优质马铃薯种植基地开发项目资金100万元。
资金用途:种植500亩规模化马铃薯,修建贮藏窖2个。
实施单位:马营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0.松树乡加仁村蘑菇种植项目资金198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食用菌标准化生产车间钢架大棚、厂区生产管理办公室、保鲜库、地暖供暖系统设施、菌种生产室、接种室、灭菌室、冷却室、拌料场、简易库棚和钢架大棚等。
实施单位:松树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1.杏儿乡峨哇村养殖产业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资金用途:建设砖混、彩钢框架、阳光板结构棚圈,基础开挖平整,材料加工及安装大门,修建砖混结构围墙、棚圈门窗,活动板房、生产用房、混凝土牛舍地坪、砖混彩钢结构饲草棚,回填土方等;购置安装TMR机、电动式刮粪板、防疫器械、电子秤、精料加工机组、揉丝机等;购买肉牛。
实施单位:杏儿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2.总堡乡台尔哇村露天种植大葱项目资金100万元。
资金用途:建设露天大葱种植基地1处,种植面积350亩。
实施单位:总堡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七)水利补齐短板项目2项,安排资金1838万元。
23.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资金1447万元。
资金用途:更换输水管网,改建蓄水池,维修硬化路,入户配套(智能水表)3800套。
实施单位:县水利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4.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灌溉工程维修改造项目资金391万元。
资金用途:新建提灌站2座,维修提灌站2座,维修改造渠道总长6.2千米,配套建筑物4座。
实施单位:县水利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八)交通补齐短板项目2项,安排资金2960万元。
25.民和县中川乡峡口村乡村振兴旅游公路工程资金2200万元。
资金用途:新建峡口村乡村振兴旅游公路,路线全长3.442千米,路基宽18米,路基段面采用3米人行道+12米行车道+3米人行道,路面结构采用5厘米中粒式沥青砼面层。
实施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6.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道路交通补短板项目资金760万元。
资金用途:西沟乡塔先村路线全长2.24公里;西沟乡山庄村新建桥梁3座,路线全长2.341公里;峡门镇腰路村路线全长2.548公里、涵洞4道;峡门镇石家庄村路线全长2.734公里,涵洞1道;甘沟乡李家村小桥1座;核桃庄乡排子山村路线全长4.28公里。
实施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九)教育补助和培训项目2项,安排资金1058万元。
27.2022年大学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资金1000万元。
资金用途:中央衔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两后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补助;省级衔接资金对“十三五”期间入学的脱贫家庭学生接受大专、本科教育给予补助。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8.农村致富带头人巩固提升培训项目资金58万元。
资金用途:对全县115名农村致富带头人进行能力巩固提升培训。
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监管单位:县财政局
(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安排资金1464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少数民族乡村发展。(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单独编报)
实施单位:相关单位
监管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十一)以工代赈项目,安排资金1413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水利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已批复)
实施单位:县水利局
监管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相关乡镇和部门务必要认真落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推进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实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五制管理(法人负责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抓紧开展方案编制、审查、批复等前期工作,及时按项目程序报批,切实把项目实施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压茬推进,加快项目开工实施,按时完成衔接资金支出。
(二)严守底线,抓好落实。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落实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做到台账管理“应登尽登”。相关部门要建立“周调度、月督导、月通报”工作机制,跟踪问效、协调各方、抓好落实,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加强督导,合力推进。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导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资金支出迟缓的乡镇和部门,随机约谈、重点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县财政局要实时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和支出情况。项目监管单位要抓好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中期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推行绩效考评制度。
(四)规范制度,公示公告。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实施情况、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等。项目公示公告共9次,事前(县乡村三级)、事中(县乡村三级)、事后(县乡村三级)。公告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建设期限、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公告公示发布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