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民和县2024年度农村集体代理记账及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民和县2024年度农村集体代理记账及
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我县农村集体资产的存量、变动和使用效益等情况,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数据录入准确性和真实性,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度农村集体代理记账及资产核实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全面核实各类农村集体资产,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管理正常运行,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确保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一)通过核实农村集体各类资产,特别是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填制《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证相符。
(二)把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理顺产权关系。
(三)将集体资产按照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三类分别登记造册,对资产保管、使用、处置等实行台账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四)将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统一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五)通过代理记账,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产权。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统筹兼顾的原则,将农村集体资产明晰权属,并把所有权确权登记到相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
(二)平台运行。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行,及时录入、校验、审核清产核资数据,并进行汇总上报。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村集体财务会计核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内容纳入平台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加快数据信息化管理建设步伐。
(三)代理记账业务。委托有资质、有能力的第三方会计公司开展此项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
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代理记账费用,全县312个行政村每个村按1500元计算,共计46.8万元,其中民和县农商银行筹集15.6万元(31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村500元),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支付31.2万元(31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村1000元)。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按照《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要求代理记账,完成312个农村集体财务资料整理、做好账务处理。
2.建立健全312个股份制经济合作社账目(总账、分类账和固定资产台账),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移交给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成并提交312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资产核资报表;完善民和县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登记表和民和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登记台账。
4.完成青海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数字平台和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稳定。在农村集体清查工作中,由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妥善处理集体与成员之间的关系,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集体资产关系。各乡镇政府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工作,保障农村集体清查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程序,按时支付。为确保清查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民和县农商银行按照程序将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代理记账费用15.6万元直接拨付给第三方公司,312个村集体经济由乡镇政府负责,从村集体收入中将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代理记账费用31.2万元按照程序支付给第三方公司。请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于3月15日前完成支付,并向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反馈支付情况。
(三)宣讲引导,有序推进。各乡镇及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做好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用群众听得懂、易理解的语言,用身边的典型,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营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抄送:民和农商银行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