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供电公司《民和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民和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科学、高效、稳妥、有序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青海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域内国家电网全额投资的10kV及以下线路设备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用于规范和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
县域内各类光伏等10kV以上电压等级专线线路设备,包括750kV、330kV、110kV、35kV线路设备及变电站,各级光伏、水电站等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由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执行。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帮助受影响的群众解决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各类危害和影响。
2.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开展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
3.政企联动,分级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极易引发次生、衍生灾害,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4.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控制过程中,采取必要手段保证电网安全,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或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县城区、各乡(镇)重点地区、重要电力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五)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县域配网总数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县供电公司所辖总配网线路设备的30%及以上;
(2)造成县供电公司所辖总配网线路设备大面积停电,影响供电用户数达7万户及以上;
(3)根据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2.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县域配网总数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县供电公司所辖总配网线路设备负荷的20%以上30%以下;
(2)造成县供电公司所辖总配网线路设备大面积停电,影响供电用户数达5万户及以上;
(3)县政府所在地城镇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县供电公司所辖总配网线路设备负荷的60%以上,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镇供电总用户数70%以上;
(4)根据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3.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县域配网总数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县供电公司所辖总配网线路设备总负荷的15%以上20%以下;
(2)造成县供电公司所辖总配网线路设备大面积停电,影响供电用户数达3万户及以上;
(3)县政府所在地城镇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县供电公司所辖总配网线路设备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镇供电总用户数50%以上70%以下;
(4)根据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县域配网总数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县供电公司所辖总配网线路设备总负荷的15%以下;
(2)造成县供电公司所辖总配网线路设备大面积停电,影响供电用户数达1.7万户及以上;
(3)县政府所在地城镇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县供电公司所辖总配网线路设备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镇供电总用户数30%以上50%以下;
(4)根据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二、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民和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民和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县应急管理局、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召集人。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如下:
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通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协调粮食、食用油等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相关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调用应急无线电频率,确保应急无线电通信畅通;协调工业企业生产应急救援物资。
县公安局负责停电地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优先通行;做好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依法监控公共信息网络;加强巡逻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的统筹协调和安排。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停电后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维护,教学设备、设施的管理,做好学生的疏散及住宿生的安置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运输工具,疏导滞留旅客;为运送应急处置所需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公路交通运输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做好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灾情的风险评估,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县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事发区域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有关信息;组织协调生活用水应急保障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协调成品油流通企业紧急供油。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心理干预等工作;帮助指导停电地区医疗机构做好应对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应急期间抢险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加工、流通环节监管,防止因大面积停电造成不合格产品注入市场;依法打击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参与停电后特种设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做好森林火险预警及风险评估工作;协调电力抢修中的林木砍伐工作。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广播信号正常传输;协助做好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开展气象监测、预警及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重大污染源环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处置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协调武警官兵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在县联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初步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做好所属10kV线路设备应急抢修和应急保供电,提供必要的应急电源支援。县域内各类光伏等10kV以上电压等级专线线路设备,包括750kV、330kV、110kV、35kV线路设备及变电站,各级光伏、水电站等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供电公司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接,传达相关应急指令、信息,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中国电信民和分公司、中国移动民和分公司、中国联通民和县分公司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各项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二)现场处置组。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或省、市政府及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机构要求,县联席会议下设现场处置组,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处置,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响应措施开展电网恢复、保障民生、维护稳定、舆情处置等工作,向县联席会议汇报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三)重要电力用户。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供水、供气、加油(气)站、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及化工等企事业单位,根据本预案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协助或请求支援。
(四)专家组。县联席会议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并根据需要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监测与预警
(一)预防、监测
县供电公司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县应急、水利、林草、公安、交通、发改、工信和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
县应急、水利、林草、公安、交通和气象等部门应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提高灾害预测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能力。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桥梁等建设工地的监管,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杜绝因外力破坏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等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四级预警(蓝色):事件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
三级预警(黄色):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
二级预警(橙色):事件即将发生,事态趋于严重,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级预警(红色):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趋于严重,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2.预警信息发布
(1)县供电公司初判所辖区域内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辖区内重要电力用户。
(2)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对预警信息应及时组织研判,进行分析、评估,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必要时通报县武警中队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县(区)政府。
(3)批准发布大面积停电预警后,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指定的范围和时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重要用户、应急责任人及社会公众发布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
3.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县供电公司要加强所属10kV线路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按照预警通知要求,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县委宣传部门应加强相关舆情监测,指导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解除等工作,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
4.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负责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一)信息报告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供电公司应立即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网海东供电公司报告。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事件情况进行核实,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
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事发单位基本信息;
2.事发时间、地点、危害结果;
3.已采取的处置措施;
4.事故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及对策措施;
5.现场指挥负责人及救援力量;
6.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二)先期处置。县供电公司所辖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供电公司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损失。县供电公司要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并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势态,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民和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特别重大及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期间,大面积停电应急响应级别根据事件发展实际进行调整。
1.Ⅰ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及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经报请省、市政府或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同意,由县联席会议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并在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机构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应对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经报请市政府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同意,由县联席会议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组织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应急专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会商评估发展趋势,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发布应急响应命令,派出现场处置组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同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机构汇报情况。
3.Ⅲ级应急响应。初判或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联席会议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安排部署,发布应急响应命令,派出现场处置组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县政府或县联席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二)应急处置
发生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防范次生衍生事故。重要电力用户应及时启动本单位相应等级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2.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供水供气供热部门应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水气暖基本供应。县发改、工信、交通、应急、商务等部门要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运输和供应,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县卫健部门要保证停电期间医疗救护和门诊治疗。
3.维护社会稳定。县公安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公共交通设施、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消防救援,及时有序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发生。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4.加强信息发布。县委宣传部门应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及时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处置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组织事态评估。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等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三)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经县联席会议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评估
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评估组,调查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评估处置决策和责任落
实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调查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要在响应终止后60日内上报市政府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机构。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县供电公司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要在响应终止后30日内报县政府和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善后处置。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有关理赔工作,尽快减轻或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
七、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县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辖区内配电网线路设备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等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动员供水、供热、供气、通讯、交通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县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县武警中队做好应急力量保障。
(二)装备物资保障。县供电公司应储备辖区内配电网线路设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支援应对需要。鼓励支持其他单位、个人社会化应急储备。
(三)通信、交通运输保障。县工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
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保证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高效运输。县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四)技术保障。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森林火灾等技术支撑服务。县供电公司要加强辖区内配电网线路设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等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
(五)应急电源保障。县供电公司应按辖区内配电网线路设备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对重要电力用户进行摸底排查,必要时为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及时投入运行。
(六)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及县供电公司根据辖区内配电网线路设备产权归属等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八、预案管理
(一)预案体系。县供电公司和各重要电力用户应结合实际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有关预案方案在体系结构上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二)宣传培训演练。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县供电公司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加大大面积停电紧急情况下正确处置措施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强化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提高应急管理技能和应急救援水平,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责任追究
1.依法调用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依法参与、支持、配合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依法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车辆、人员和占用场地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应急处置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归还、恢复原状或给予合理补偿。
2.严格奖惩措施。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实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四)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供电公司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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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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