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民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民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坚持正确引导舆论,管理协调媒体,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舆论报道的主动权,及时、准确地传达党和政府声音,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编制目的。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本预案,旨在加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处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新闻发布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主动及时,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实报道,稳定公众情绪,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舆论引导意识和水平,确保新闻发布有利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汇报,严格执行工作规程。由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和事发单位第一时间通报情况并配合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1.组成人员。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县广播电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联席会议制度职责
(1)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启动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迅速派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2)及时向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报告最新情况,贯彻相关指示精神。
(3)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实施新闻发布工作。
(4)组织、协调采访事件的记者。
(5)收集和跟踪舆情,及时通报情况,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6)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各工作小组职责
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主动配合新闻发布工作,及时提供有关事件的准确信息,参与新闻发布工作。
新闻发布组:由负责事件处置的主管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组成,及时有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启动新闻发布机制,负责制定宣传口径,制订新闻发布方案,拟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接受记者采访,及时请示汇报重大、敏感问题,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
信息监测组:由县广播电视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关事件报道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重要信息及时上报;组织处理互联网舆论引导和信息安全管理,收集和整理相关舆情,及时分析研判,上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并通报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有效的网上舆论管理和引导。
综合协调组: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情报信息的上报及通报,及时受理记者的采访申请,向记者提供信息。必要时设立临时新闻中心,做好服务保障。
三、应急响应
本县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根据实际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启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工作。事发单位、事发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对指定媒体记者的采访、拍摄给予支持,若有恶意阻挠者将严肃追责。
(一)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1.及时准确。新闻发布要争取发布时效,并保证真实准确。情况较为复杂的,在事态还不清楚但可能引发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应第一时间发布已确认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或定时向外界公布最新情况。
2.把握适度。以确保事件顺利处置为目的,既要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又要讲究策略,认真策划,适时适度发布,消除化解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3.突出重点。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争取先入为主效果,及时发布事件的关键信息,回应公众关切,确保不出现引发公众反感的表述。同时,要及时发布各级政府妥善处置事件的应急措施,报道人民群众自强不息、战胜困难的积极心态和表现。
4.分类处理。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发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造成广泛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损害我县形象等事件可公开内容。
(二)记者采访管理工作
1.为记者采访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服务保障,确保记者正当权益。
2.对县外经批准采访突发公共事件的记者,提供服务保障,加强组织管理。
3.必要时在事发现场设立临时新闻中心,及时向到场采访的媒体记者提供信息,组织新闻发布。
4.新闻记者撰写的稿件应交联席会议制度审核。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联席会议制度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有关新闻发布。
(二)总结评估
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事件发生、应急处置等过程中县内外媒体报道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制度。
2.应针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及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方案,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本预案及相关规定的意见建议。
3.对参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对新闻媒体擅自发布有关信息或报道失实的,视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各成员单位要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明确相关人员通信方式。县内新闻单位要做好突发事件报道通信、交通、采访设备等相关物资准备,事发地政府也应保证通讯畅通并提供记者采访、报道、发稿的必备条件。
(二)资金及人员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报道工作经费予以保障。相关部门负责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的相对固定。
(三)宣传与培训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做好相关应急法律法规以及预防、避险、避灾、防病、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积极参加省、市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提升新闻保障能力。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