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建立民和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如下:
一、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负责公安方面工作的同志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召 集 人:杨海龙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召集人:罗延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学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海成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国成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马学剑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隆学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罗延文 县财政局副局长
白玉财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铁远福 县教育局副局长
胡忠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米淑英 县司法局副局长
孙亮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振忠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 锋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 继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元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裴春晓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马三雄 县气象局副局长
王 霞 县总工会副主席
朱子祥 县商务局副局长
星振华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
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马学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兴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职责任务
(一)定期综合研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协调成员单位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整改,组织开展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二)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相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
(三)协调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指导做好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