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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民和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120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4﹞5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民和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如下:

一、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负责公安方面工作的同志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杨海龙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召集人罗延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学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海成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国成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马学剑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隆学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罗延文  县财政局副局长

白玉财  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铁远福  县教育局副局长

胡忠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米淑英  县司法局副局长

孙亮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振忠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元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裴春晓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马三雄  县气象局副局长

   县总工会副主席

朱子祥  县商务局副局长

星振华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

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马学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兴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职责任务

(一)定期综合研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协调成员单位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整改,组织开展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二)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相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

(三)协调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指导做好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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