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民和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
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严格膳食经费管理,根据省市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以及《海东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东教督委办〔2024〕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紧盯责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卫生管理、配餐运营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力争10月底,实现全县中小学食堂及企业配送单位排查整治覆盖率达100%,中小学集中用餐陪餐率达100%,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做到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制度更加完善、膳食经费管理更加规范、责任落实更加严实,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制度。重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不健全,学校校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集中用餐岗位制、食品安全管理制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不严格;教育部门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位,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等问题。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执行不力、履行监管责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紧盯关键环节,从严监管学校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学校食品食材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方面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三防设施”配备不完善,鼠患等病媒生物防治设备设施有漏洞问题;食堂卫生条件、食品质量把控不合规,洗消人员掌握清洗消毒工序流程不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问题。对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
(三)聚焦经营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中小学食堂建设不达标、管理不规范、违规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问题;虚假招标投标、违规确定校外配餐(送)企业、简单外包、以包代管问题;经营或供餐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向食堂承包方或者配餐企业摊派费用,师生家长知情权、监督权保障不力问题;未建立执行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不齐全,物、据、账、表不相符问题;食堂厨具设备配备不到位、不达标,学校建成的食堂未投入使用问题;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不完善、定价机制不合理、价格调整不及时、饭菜价格虚高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收受回扣、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四)规范经费使用,强化膳食经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不按规定独立核算、降低学生餐食标准等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在膳食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者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等违纪违法行为;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无专人负责,系统数据填报不准确,填报不及时问题;通过虚报学生数和实际就餐天数等方式,套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问题。(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
(五)食品食材质量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供应商供应或采购的食品食材无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出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以及以次充好、质次价高问题;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供应的饭菜品种单一、缺斤少两、质量不高、营养搭配不合理、不科学问题;学校食堂未按照标准规范要求选用米、面、油、蛋、奶等食材,向学生提供不健康、低营养食品问题。(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民和县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李生科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铁远福 县教育局副局长
蔡万和 县教育局副局长
姜神存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青海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刘晓宁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元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瑞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满金德 县教育局财务中心主任
杨青英 县财政局行财办主任
瞿元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科科长
王振英 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吴 岳 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仁 青 县教育局资助办主任
白善存 县教育局信访办主任
乔善德 县教育局营养办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摸底统计、检查标准、校级互查、县级复查和考核验收;指导、督促各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月调度和阶段性通报;负责收集、整理、报送全县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资料,及相关总结。
四、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边学边查,边改边建。
(一)认真自查摸底。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县教育局牵头,县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工作专班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经营、企业配送等情况开展全面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县财政局、教育局对2023年以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等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结转结余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二)强化督查整改。集中整治期间,狠抓6月攻坚期,工作专班对督查发现问题,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办法,逐级负责、层层把关,严查真改、立行立改。对教育系统内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确保较短时间集中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三)开展专题培训。县教育局要加强对财务、资助、营养餐等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培训内容涵盖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国家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智慧化监管平台搭建等。
(四)巩固整治成果。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科学研判、精准施策,认真总结资金管理、食品安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堵塞制度漏洞,规范管理行为,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教育局要牵头抓总,按照省市要求和既定目标任务,会同县财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督导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将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学校要压实主体责任,聚焦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拿出过硬举措,切实解决问题,着力构建分工负责、贯通衔接、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问题和隐患建立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并总结整治成效。同时,针对性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杜绝膳食经费管理漏洞,切实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
(三)强化社会监督。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要注重舆论引导,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宣传媒介,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形成师生、家长、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管理的整治氛围。
附件:1.集中整治问题台账
2.膳食经费管理摸查统计表
3.中小学食堂管理摸查统计表
4.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
任务清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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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问题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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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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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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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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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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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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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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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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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落实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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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中需说明推进情况,如:*年·月*日**会议研究。*月日印发《***》):*月*日***自查梳理出**个问题,已推动整改*个问题:*月日**向***移送问题线索**个:*月*日由**牵头,组成***对***抽查/检查,发现**个问题,已推动整改**个问题:*月*日由**制定出台(***),修订完善《***》):截至目前,已监督检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个,督促推动制定出台/完善**。处置问题线索***件,查处问题**个,共批评教育和处理**人,其中移送监察机关审查起诉**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开除党籍,**严重警告等)。诫勉**人(**等),组织处理**人(*约谈、**提醒谈话等),共计***万元资金返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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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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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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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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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卫生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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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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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餐运营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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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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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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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招投标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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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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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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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膳食经费管理摸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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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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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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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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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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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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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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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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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标准
(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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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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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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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标准
(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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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资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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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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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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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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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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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上缴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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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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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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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资
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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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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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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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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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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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上缴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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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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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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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
上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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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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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
上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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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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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膳食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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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生生
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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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源“1+9+3”
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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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源异地办班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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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国家
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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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国家
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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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小学食堂管理摸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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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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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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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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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供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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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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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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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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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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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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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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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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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房供餐或家庭(个人)托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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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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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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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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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一贯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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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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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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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国家
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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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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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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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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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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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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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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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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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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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统筹机制,明确预期成果和负责人,加强跟踪问效,督促任务落实情况;
2.针对农村、城市不同地区和小学、中学不同教育阶段学校供餐特点,结合实际,进一步确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事项,坚持问题
导向,做到精准发力、靶向施治;
3.狠抓6月关键期,回应群众关切,较短时间集中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4.紧盯“六·一”“七一”“十一”等时间节点,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公布整治成效,宣传经验做法,发布制度成果,及时稳妥
处置相关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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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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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跟踪管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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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一反三,突出供餐单位违规经营、供餐质量不高、供餐监管不严等重点问题,开展全域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自查自纠;
2.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3.6月6日前,将自查自纠整改统计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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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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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配齐配全鼠患等病媒生物防制
设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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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学校食堂、企业配送单位将病媒生物防制作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必备内容,并按要求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重要内容;
2.加大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限时整改,对学校食堂等经营主体7月30日前未配全"三防"设备设施的,全县范围通报;
3.督促学校食堂、企业配送单位完善排水管道、通风窗口、裂缝地漏等区域漏洞,持续做好常态化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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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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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复用餐饮具
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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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学校食堂9月1日前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严格执行确保能够正常运行;
2.督促学校食堂完善餐饮具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清洗消毒环节操作;
3.查看清洗消毒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清洗剂、消毒剂进货查验记录,确保洗消人员掌握清洗消毒工序流程和要求,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4.加大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和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的监督抽检力度,抽检不合格情况及时通报属地各级各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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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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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大宗食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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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按要求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原料(食材)可溯源;
2.督促学校食堂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定期对大宗食材供应企业食
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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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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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校外供餐单位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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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的校外供餐单位作为高风险经营主体,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上报工作专班;
2.建立供餐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平稳、正常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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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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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食品安全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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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企业配送单位等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食品留样、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2.对发现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开展行政约谈;
3.3.指导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或巡查,提升共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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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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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违法违规案件
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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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畅通完善校园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及时处置各种渠道排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
2.狠抓6月关键期,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推进以案破局、以案解题、以案治本;
3.市监、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部门联合穿透式检查机制,对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4.强化行纪衔接,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助力
查处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5.主动对接了解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情况,循线倒查涉案经营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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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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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互通和部门合作,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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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将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检不合格等信用信息通报各相关部门;
2.督促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建立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目录,与供货企业签订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的合同(协议),定期公示供应企业和食材采购情况,建立使用电子台账,对公示不到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问责处置;
3.督促学校食堂提高校外供餐准入门槛,确保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供餐能力与规模符合用餐要求,
签订供餐合同(协议)时明确约定退出的具体情形,严格实行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每学期开展考核评价,对发现有违
反合同(协议)约定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督促学校及时启动清退机制;
4.及时将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计划,承包经营企业、供餐企业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信息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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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