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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民和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114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4﹞4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进一步加强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规范货运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建立民和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如下:

一、组成人员

人:付彦龙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余成邦   县交通运输局长

马学斌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员:罗延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玉才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冶立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学贵   县财政局局长

陈惠民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文合   县应急管理局长

陈晓岗   县商务局局长

赵贤明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兴荣   县公安局交警察大队队长

    莲花台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副站长

李亮亮   乐都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队长

甘树贤   民和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队长

刘新中国成立   民小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队长

韩生林   乐都公路路政执法大队队长      

    民和收费站站长

贾文秀   马场垣匝道收费站站长

祁永清   民和南主线收费站站长

龚黎海   巴州匝道收费站站长

张海霞   古鄯匝道收费站站长

王文成   满坪匝道收费站站长

    官亭匝道收费站站长

二、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机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意见和措施;

(二)组织指导全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三)协调解决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督促推进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重点工作;

(五)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开展情况;

(六)指导相关单位履行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职责和义务。

三、运行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

(二)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备案;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专题会议可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召集。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参加人员为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必要时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乡镇负责同志和专家列席;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召集。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指导做好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相关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强组织部署和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各项工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要求,对重点行业、领域、乡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约谈警示,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挂牌整治,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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