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规范货运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建立民和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付彦龙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余成邦 县交通运输局长
马学斌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罗延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玉才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冶立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学贵 县财政局局长
陈惠民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文合 县应急管理局长
陈晓岗 县商务局局长
赵贤明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兴荣 县公安局交警察大队队长
杨 勇 莲花台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副站长
李亮亮 乐都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队长
甘树贤 民和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队长
刘新中国成立 民小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队长
韩生林 乐都公路路政执法大队队长
姜 楠 民和收费站站长
贾文秀 马场垣匝道收费站站长
祁永清 民和南主线收费站站长
龚黎海 巴州匝道收费站站长
张海霞 古鄯匝道收费站站长
王文成 满坪匝道收费站站长
靳 洁 官亭匝道收费站站长
二、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机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意见和措施;
(二)组织指导全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三)协调解决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督促推进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重点工作;
(五)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开展情况;
(六)指导相关单位履行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职责和义务。
三、运行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
(二)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备案;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专题会议可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召集。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参加人员为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必要时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乡镇负责同志和专家列席;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召集。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指导做好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相关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强组织部署和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各项工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要求,对重点行业、领域、乡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约谈警示,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挂牌整治,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