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4年民和县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2024年民和县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
输出地工作方案
根据《2024年海东市打造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工作方案》(东政办〔2024〕36号)、《关于印发海东市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专项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东政办〔2023〕62号)要求,为持续推进我县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工作方案》《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品种优化、品质提升、品牌创建为主线,以建设基地、培育产业、拓展市场为发展方向,以“增量、提质、融合、扩输”为路径,全面提升特色产业整体效益,带动农户实现收益,确保输出地建设有力、有序、有效。
二、工作目标
(一)夯实输出地打造基础。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47.69万亩,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0.63万亩,确保项目完工验收率100%,网上销号率100%;巩固提升高原马铃薯和杂交油菜制种繁种、高原冷凉蔬菜、牦牛藏羊“西繁东育”三大基地,推动畜禽养殖、食用菌种植、高原冷水鱼基地形成规模;持续推进5万亩黄豆玉米带状种植基地和“寿光模式”蔬菜基地建设,创建“五化”标准化养殖场2个,其中万只鸡标准化养殖场1个、千只藏羊标准化养殖场1个;新申报绿色食品1个,绿色有机农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改善农牧业产地环境。接续开展“两减”行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11.5万亩,完成集中连片示范全膜覆盖栽培技术30万亩,创建一批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田、万亩创建田;持续抓好面源污染,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田残膜回收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0%、90%、84.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自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三)提升农畜产品输出能力。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年内完成家畜改良13万头只以上,培育壮大冷水鱼、食用菌2个特色产业基地;建立《民和农牧品牌目录》,在省内外举办3场(次)农牧业品牌及特色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活动,输出大宗绿色优质农畜产品500吨以上;培育县级示范社26个、家庭农牧场5个,认定县级规范社10个,主要自产农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畜产品加工转换率达到61%。
三、重点任务
(一)政策保障
1.强化政策保障。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输出地建设,在基地建设、产业发展、质量提升、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聚焦国家投资导向,加大项目申报、立项,建立优质项目储备库,在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方面结合实际制定财政支持政策,创新工作方法,引导更多资本投入。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二)基础性工作
2.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信息上图入库,协同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编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盐碱耕地治理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持续抓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巩固“撂荒地”专项整治成果,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在县内布设的6个监测点位,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3.稳定粮油菜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扩大油菜、蔬菜等经济作物面积,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推广全膜覆盖栽培技术30万亩,绿色防控及化肥农药减量增效11.5万亩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1万亩(次);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主,打造重要农产品示范基地,积极创造条件扩大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田、万亩创建田,通过主栽品种推广、主推技术应用、耕作制度优化,充分挖掘粮食单产潜力,实现项目区主要油料作物均衡增产达到3%以上;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高原冷凉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改造旧棚268栋,建成高原冷凉蔬菜生产基地1100亩以上,加快推进“寿光模式”蔬菜基地建设落地见效,打造高原高端食用菌种植产业带和高原特色冷凉蔬菜供港(出口)千亩种植基地,提高蔬菜供应能力。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4.实施畜牧业转型升级行动。在做优做强传统肉牛肉羊奶牛主产区的基础上,支持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牛羊存栏分别稳定在3.7万头和27.6万只以上;落实扶持生猪生产政策措施,抓好大中型规模场建设,发展中小规模养殖,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绿色区域范围内;积极争取国家“粮改饲”项目,推广优良饲草品种,提升机械化装备水平,饲草种植面积稳定在12万亩以上;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持续发展冷水鱼产业。大力扶持建设陆基养殖基地,加快建立陆基循环水养殖模式,共促冷水鱼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好水产健康养殖工作,督促指导渔业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实施好黄河和重点水域禁渔;加快推进陆基渔业养殖基地建设,确保全年水产品产量稳定在60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
6.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持续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展牦牛、藏羊、青稞、油菜、马铃薯、蚕豆、蔬菜、饲草等特色品种育种联合攻关;加大畜禽改良力度,年内完成家畜改良15万头只以上,生猪人工授精0.3万头,牛人工授精0.82万头;扩大杂交油菜、马铃薯制繁种规模,建立农作物良种制繁种基地1.93万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培育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用途相近、建设内容相似的资金项目整合用于生产基地建设、产业强链、品牌建设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1个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完善龙头企业牵头,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体参与,农民跟进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民”发展模式,通过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入股分红、返租倒包等多种方式带动增收,提升产业联农带农水平;申报国家级专业社1家,年度评定市级示范社7家,鼓励和支持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开展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初加工设施、产品营销网络等建设;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探索开展家庭农牧场登记注册工作,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有序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提升种植效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供销联社
8.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产后净化、分类分级、干燥、预冷、储藏、保鲜、包装等初加工,减少产后损失,实现保值增值;深入挖掘优势资源,强化精深加工,加大农牧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优质企业落地落户,研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食品产业体系;持续推进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优化升级,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1%;鼓励龙头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及辅助设施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乳制品、马铃薯、牛羊肉等特色产品精深加工;突出马铃薯、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研发功能性、高端产品,开展秸秆、果蔬皮渣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不断挖掘农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加工增值深度与广度。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
9.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做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产业+平台+县乡推广机构+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推广协同服务机制模式;加大先进适用、绿色环保、智能高效农机具推广应用力度,年内补贴机具500台套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突破性工作
10.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一是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结合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增加绿色、有机及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创建一批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为输出高品质农畜产品夯实基础。二是实施品质提升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已有品质标准体系,在相关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方面发挥好认证标准导向作用;依托省内外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青海大学农林科学院等,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品质监测和评价;立足特色产业,在优质农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精深加工、质量分级、标识管理、品牌建设上有新的突破,逐步形成一批市场认可度高、竞争力强的绿色有机产品品牌。三是持续强化培训。通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等活动,提升消费者对优质高端农产品的认可度、知晓率;组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特色农产品省外产销对接活动,鼓励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品牌宣传,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构建从事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及管理的专业人员、企业主体等产业人才队伍,促进绿色、有机产业产品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实施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行动。一是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快产前、产中、产后等关键环节标准的应用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二是严格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推动生产主体识标、用标、贯标,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支撑。三是以标准化引领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为出发点,建设一批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绿剑护农”“动物防疫·蓝剑清源”、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强化农兽药源头管理,禁限用农兽药必须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完成农产品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适度增加检测参数,扩大检测覆盖面,加大对生鲜乳等出现问题较多的品种抽检频次,定量抽检数量达到1.8批次/千人,自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深入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加强农兽药使用管理,严查种植、养殖屠宰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联合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做到农产品带证上市,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主体覆盖率达到81%以上;监督市场开办者健全索证台账,倒逼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三是全面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确保应免畜禽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家犬驱虫覆盖率达到98%以上,犬粪棘球绦虫抗原阳性率控制在5%以下,持续推进种畜场、奶畜场净化创建,确保年内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供销联社,县检察院、法院
13.实施品牌强农计划,提升品牌溢价能力。一是加大农牧业品牌培育力度,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建立《民和农牧品牌目录》并面向全省发布,着力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的农牧业品牌体系;强化民和农牧业品牌形象宣传推介,开展省内外农牧业品牌及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3次,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丰富品牌营销方式。充分利用涉农展会、产销对接会等加强市场营销,讲好农牧业品牌故事,依托省内外青海特色品牌农畜产品销售窗口、青海拉面店、电商平台、各种媒体等开展宣传推介和展示展销,发展订单农牧业,全方位提升民和农牧业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三是完善品牌保护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健全完善农牧业品牌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强化信用信息运用和失信惩戒力度,加大品牌监管力度,加强品牌及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供销联社
14.强化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一是继续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健全公益性农牧业技术服务力量为主体,市场化科技服务力量为补充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县乡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建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强化创新与应用密切联动,推广种业、加工业、农业机械装备等重点领域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推动成果向集成、熟化、应用全方面发展,引进新品种28个,推广新技术3项。二是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农牧区创业青年培训行动,开展创业创新大赛,依托现有农业园区,建设农村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培育一批“田秀才”“土专家”;围绕产业面向家庭农牧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种养殖大户和分散小农户开展培训,年底前完成集中授课和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培训满意度90%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打造市场营销战略,提升物流输出能力。一是完善市场物流设施,培育重点区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现代物流运营主体,支持物流企业向专业化物流服务平台转型,在农畜产品主产区加快建设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持续推进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县域快递物流向农村延伸,优化物流专线运行管理,提升电商物流配送覆盖率和时效性,有效促进“多站合一、一站多能、统仓共配”;加快构建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增强流通渠道冷链服务能力,以青海农林牧商品交易中心、北京(青海)新发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为示范,带动建设线上线下同步交易平台。鼓励在北京、上海等发达省市建设民和农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前置分仓,建立订单生产、冷链配送、定向销售的产销衔接渠道。二是扩大销售规模。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主体,引导各类电商主体到乡村布局,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供销社等多站合一,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的交通运输、商务流通及销售渠道;培育本土优秀主播,积极发展网络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促进农畜产品产销高效对接,扩大线上销售。三是强化与援青地区的合作。完善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与民和县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全力推动滨湖与民和对口支援合作,探索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长期稳定销售渠道,扩大农畜产品输出。四是巩固产销输出长效机制。组织县农牧业企业积极参加省内外农产品展交会,在无锡等地组织举办输出地与输入企业产销对接活动,支持品牌企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各类知名国际性展会,围绕冷水鱼、马铃薯等特色产业产品,提升省外市场开拓能力,支持农畜产品“优进优出”,推动优质种质资源引进,促进优质农产品出口,进一步加快冷凉蔬菜出口提档升级,积极培育标准化冷凉蔬菜出口基地。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思想认识、聚焦重点工作,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根据既定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工作落实。按照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以创新驱动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进程。
(三)加强政策保障。全面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优化财政补助,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对基础设施改造、园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提升、民和品牌打造、产品市场拓展等关键环节予以重点支持。发挥金融系统对输出地打造的支撑,强化金融服务,把输出地相关项目列入优先支持范围,出台优惠政策,简化信贷手续,扩大信贷规模。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