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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和县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45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4﹞2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3

 

 

 


民和县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三年提升行动

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县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落实落细《海东市疾病防控制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全县疾控事业质量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助力,全方位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为全县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二、目标要求

整合现有各类资源和项目按照“一年规划、年推进、三年达标”的总体部署2023年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全面挂牌成立,逐步配齐人员设备,完善政策体系;到2024年底,疾控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疾控机构专业人员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验室检测能力进一步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进一步突显;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县级疾控机构人员配置、房屋建设、仪器装备标准化,各类疾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及研判处置能力全面提升。

三、重点任务

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程、实验室能力提升工程、信息化支撑配套工程、疾控机构改革推进工程、医防协同机制完善工程、专业人员能力提升工程”6大工程,加快推进县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疾控机构核心功能,努力提升专业队伍能力水平。

(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程

1.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按照“填平补齐”和“满足基本功能、兼顾未来发展”的原则,高质量统筹推进县疾控机构业务楼、疫苗冷链库房、应急库房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县疾控机构基础设施,确保县疾控机构建设规模、功能布局、设备配备等方面基本达到国家级建设标准,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明显改善。

2.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以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配齐配强县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全过程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和能力。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财政局、县疾病预防控制

(二)实验室能力提升工程

1.全面改善实验室硬件设施。高标准推进县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配齐配足技术设备装备,到2025年,县疾控机构实验用房面积占比不同程度提升,达到29%—36%。县疾控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装备配备标准达到国家A类标准的 50%。

2.实验室建设全面达标。至少建成分子生物实验室1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2个。县疾控机构检验能力达到国家A类标准的30%。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县疾病预防控制发展改革财政局

(三)信息化支撑配套工程

1.全面建成6大信息平台。依托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升疾控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2024年底前,完成疾控机构基础编码管理及传染病自动交换平台、慢性病综合管理平台、职业病管理平台、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平台等4个平建设并投入使用。2025年底前,完成疾控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疾病预防控制6大平台全面建成。

2.推进医防融合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以医防融合为宗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为重点,多点触发多部门监测预警为目标的数据自动交换共享平台初步建成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监测应用覆盖和动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的科学性、广泛性和灵敏性。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县发展改革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四)疾控机构改革推进工程

1.深化疾控机构改革。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做好县疾控中心重新组建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与同级卫生监督机构整合,强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职能,确保疾控和卫生监督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建设与新时代新形势相适应的现代化疾控体系。坚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属性,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确保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功能发挥,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

2.提升疾控机构科研能力。疾控机构承担各级财政科研项目,按照省、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提取的人员绩效支出,疾控机构科技人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和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的人员绩效支出纳入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不受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3.优化疾控机构岗位结构。根据国家疾控体系建设改革要求,优化岗位结构,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县疾控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扩大疾控机构用人自主权健全符合疾控工作特点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特点的职业晋升和交流制度。支持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岗位竞聘机制,加强职称聘任考核管理,有效激发工作人员队伍生机活力。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医防协同机制完善工程

1.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动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疾病预防控制或公共卫生科室,配备专职人员和设备,制定完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疾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持续提升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病院区的传染病诊疗、监测、检测、培训、科研、应急等能力和水平。2024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规范化要求,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参照执行。

2.建立监督监管制约机制。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信息资源互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鼓励人员双向流动,逐步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医共体工作,着力加强重症救治能力、扩增应急救治资源、加强应急动员能力、加强紧急医学救援等。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专业人员能力提升工程

1.健全人才培训培养机制。充分利用西部之光、昆仑英才、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对口援青、名师带教三年行动计划等平台,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水平。依托现有中央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等,开展疾控专业人员能力培养培训,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县疾控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卫生监督队伍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首席卫生监督员制度,加强首席监督员和骨干人才培养培训。

2.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培养。鼓励县疾控机构派员开展“进修式”培训,促进县疾控机构人员交流和提升。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强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科研能力。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三基”培训考核(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夯实公共卫生专业基础。到2025年,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分级分类、高效实用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至少建立1支综合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背囊化应急处置装备,实现基层传染病应急处置专业化、标准化,满足各类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现场前期处置需要。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提高政治站位。三年提升行动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具体举措,各相关单位将其作为重要任务推动落实,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协调,推动形成上下联通、左右互通的工作格局,确保行动任务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强化卫生意识,上下协同、内外联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行业项目实施联动衔接机制,认真履职尽责,层层压实责任,县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行动进展,加快提升疾控机构综合能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行业责任,将疾控能力提升工作作为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重要民生工程,与“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确保三年提升行动加快实施、顺利完成。

)加大宣教督导。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疾控能力提升行动宣传教育,鼓励社会资源参与疾控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重视公共卫生、参与疾控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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