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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民和县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11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4﹞1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民和县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任:李永宏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赵恒霖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隆学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局局长

    贺振平   县妇联主席

    罗延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晓宁  县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马海英   公安局副局长

    铁远福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员: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总工会、团县委、邮政公司民和分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禁毒大队主要负责同志。

县禁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马海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禁毒工作日常事务。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14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省市驻县相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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