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民和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思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激发消费活力·守护消费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24年3月8日至24日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主会场、分会场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3月15日9:00-12:00
活动内容:围绕“激发消费活力”主题,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悬挂横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名优产品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展览、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方式开展消费维权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展板、横幅、资料等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主会场活动地点:桃花广场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县烟草专卖局、中国电信民和分公司、中国联通民和分公司、中国移动民和分公司
分会场活动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驻地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无市场监管所的乡镇自行组织开展)
(二)开展消费服务教育及维权“六进”活动
活动时间:3月8日至3月24日
活动内容: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重点,结合单位职责,开展消费服务教育及维权“进企业、进乡村、进超市、进社区、进寺院、进学校”活动,广泛宣传解读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内涵并开展消费服务调查,了解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活动时间:3月8日至3月24日
活动内容:围绕“三品一特”重点领域,聚焦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和急难愁盼问题,深入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商品标价、经营秩序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强化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和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着力为市民营造优质、安全的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主动把消费维权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实践,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消费维权问题。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安排部署,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周密筹备部署。在主会场参加活动的单位请自行携带宣传咨询、展览展示所需物品,原则上准备桌子1张、凳子2个、横幅1条,展板不少于5块、宣传资料不少于2000份,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所有人员统一着正装或工作服,于3月15日8:50前到达现场。各分会场相关活动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对涉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或可能引发群访群诉苗头的事件,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收集留存相关宣传资料(照片、视频、文字等),活动信息简报及时报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大豪;联系电话:;邮箱:1366988039@qq.com)。
(三)加强沟通协作。主会场活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服从统一安排,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县公安局负责主会场周边交通指挥、疏导、协调和活动期间公共秩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主会场卫生清洁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假冒伪劣商品销毁和处置工作;县消费者协会负责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科技服务宣传工作;中国电信民和分公司、中国联通民和分公司、中国移动民和分公司及时发布公益短信,展示相关产品;其他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
附件:1.民和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2.民和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口号
附件1
民和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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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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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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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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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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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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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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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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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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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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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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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杰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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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702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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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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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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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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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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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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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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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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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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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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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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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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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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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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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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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祥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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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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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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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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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366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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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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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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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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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97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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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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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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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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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738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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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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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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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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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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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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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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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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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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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芝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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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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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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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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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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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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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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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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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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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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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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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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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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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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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吉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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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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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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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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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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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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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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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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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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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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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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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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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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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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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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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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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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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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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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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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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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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建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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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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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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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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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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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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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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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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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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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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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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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民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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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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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97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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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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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民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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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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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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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民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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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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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民和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口号
1.激发消费活力·守护消费安全
2.树立“消费与服务”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推动消费维权,促进经济发展
5.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6.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7.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8.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9.12315就在你身边
10.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1.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2.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3.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14.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5.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6.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
17.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9.科学消费 绿色消费 健康维权 诚信维权
抄送: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省市驻县相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