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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县邮政监管责任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80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3﹞15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4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邮政快递业的监督管理,明确邮政监管主体责任,理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责任,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邮政监管责任的通知》(东政办〔202310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明确全县邮政监管责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邮政监管责任

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履行全县邮政监管职责,在市邮政管理局的协助下,开展邮政快递行业有关监管工作。

二、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一)统筹协调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相衔接,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资源的整合。

(二)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

(三)履行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和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等相关职责。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要切实履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掌握邮政快递业生产经营场所、运营状况和安全底数,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督导检查,并加强与市邮政管理部门在信息上的互联互通,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

(二)加强协调,凝聚合力要主动进位、积极协调,充分发挥县域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县级邮政协同治理机制,构建与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相适应的邮政管理工作格局。

(三)加强帮扶,促进发展。要加大对寄递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掌握企业发展动向,纾解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并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4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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