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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和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76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3﹞14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月23日

 

 

 

 

 


民和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灾条例》《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根本,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全县地质灾害防灾能力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重大险情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专职群测群防责任人。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期、分批在规划期内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二)预防为主,搬迁和治理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重点预防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要做好监测工作,准确预测预报,合理避让,实施治理,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三)突出重点,完善地质灾害监测。按照“县、乡、村、群测群防员”四级网络建设标准,结合已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成果,建立完善统一、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大数据平台,提高地质灾害预防能力。

(四)重视实战,全面完成应急演练以练促战,做好演练工作动员部署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灾法规政策,培训地质灾害防灾知识,重点向群众宣讲演练工作的重要性,熟记临灾避险知识、逃生技能、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及安置地点,确保演练不走过程、贴近实战,切实提高群众避险能力。。

三、灾害预测

(一)诱发原因分析。地质灾害基本发生在汛期,主要诱发因素暴雨和持续降雨道路建设、水利建设等工程建设已成为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诱因,且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现象越来越频繁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特征显著,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预测分析。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总体降水特征、人类工程活动及近年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分析,今年地质灾害仍将呈频发、多发、高发态势,69月是地质灾害高发期,降雨、不合理的工程活动等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特别是我县北部峡门镇、李二堡镇,中部巴州镇、古鄯镇、总堡乡、马营镇官亭镇、满坪镇等区域高陡斜坡、切坡建房地段潜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风险较高。8月上旬强降水呈现多点散发,降水强度大,降水时间短的特征。10至1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需要防范由于降雨叠加、冰冻融雪、不合理的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灾害类别。我县地质灾害仍以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截至目前,根据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核查结果,全县排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535处,涉及全县21个乡镇2364户12900人。

(二)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川口镇、新民乡、李二堡镇、巴州镇、马营镇、西沟乡、隆治乡、古鄯镇、大庄乡、满坪镇、前河乡、转导乡、甘沟乡、杏儿乡、总堡乡、中川乡、官亭镇、峡门镇、松树乡、核桃庄乡、马场垣乡祁连山水泥厂娄子沟。

(三)地质灾害点重点预防地区。

川口镇:二道沟滑坡、白马庙滑坡灾害点、米拉湾滑坡、东垣村六社不稳定斜坡等。

巴州镇:巴一村西范沟泥石流、黄池村阳山社不稳定斜坡等。

隆治乡:顶顶山村三家圈滑坡、后山村阴坡圈滑坡等。

西沟乡:大滩村滑坡、马家河滑坡、中咀沟泥石流、瓦窑村滑坡等。

古鄯镇:联合村滑坡及不稳定斜坡、马营庄村滑坡、菜子湾滑坡等。

满坪镇:陈家村滑坡、阳龙坪村一社滑坡、河口村四社不稳定斜坡、河口村二社不稳定斜坡等

马营镇:双泉堡滑坡、和平村董家不稳定斜坡、沙塄沟合合社不稳定斜坡、下阳山不稳定斜坡等。

中川乡:河东村泥石流、草滩沟泥石流、虎狼城白家寺沟泥石流等。

官亭镇:前进村五社红台滑坡、光辉村尕藏社不稳定斜坡、光辉村马家社不稳定斜坡、别落2社滑坡、梧释村滑坡、赵木川滑坡等。

杏儿乡:大庄村一、二社潜滑灾害、金巴拉社滑坡、卡洒哇村不稳定斜坡及泥石流等。

甘沟乡:东山村鲍力社滑坡、李家村滑坡等。

前河乡:卧田滑坡、关地坪滑坡、张家寺村阴山社滑坡等。

李二堡镇:前庞村滑坡、松山村滑坡、窑洞村滑坡、龚家庄一、二、六社泥石流灾害等。

转导乡:中湾村滑坡灾害、河纳沟滑坡、三湾村陈家沟滑坡等。

大庄乡:塔卧村3社面都池滑坡、辛福湾滑坡等

峡门镇:孙家庄村滑坡及泥石流、赵家山大地湾社不稳定斜坡、李家庄村河边社滑坡、甘池村山背后社滑坡等。

马场垣乡:下川口村白土窑不稳定斜坡、下川口村高长坡社不稳定斜坡等。

核桃庄乡:大庄村滑坡等。

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娄子沟泥石流灾害。

川官公路:巴州至古鄯段、古鄯镇七里河段等滑坡及泥石流、大河家桥头至官亭镇赵木川路段山体崩塌等。

109国道:民和祁连山水泥厂至县铁北侧山沟滑坡及泥石流等灾害。

五、重点防范期限及工作措施

(一)重点防范期5月初至10月中旬

(二)工作措施

1.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乡镇认真组织排查,对所辖区内灾害隐患点做到心中有数;

2.重点防范期内各成员单位及地质灾害重点区的乡镇、村要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降雨预报及降雨实况,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加密房前屋后斜坡、靠山靠崖、临水沟口等危险地段巡查与监测;

3.建立县、乡村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确保预警预报系统运行畅通,及时更新群测群防人员信息,完善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各乡镇、行政村收到黄蓝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启动叫应叫醒机制,对灾害点威胁人员及时提醒叫应到户,收到红橙预警信息后,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转移安置,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在威胁解除前,坚决杜绝人员回流。

4.群测群防人员要定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进行观察和巡测,尤其雨后加强排查,对年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按灾害程度建立报告制度,对出现特大、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或险情进行第一时间报告,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灾害现场,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根据灾情提出应急防灾减灾对策,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灾等措施;

5.各乡镇年内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活动,演练要求真务实,使广大群众通过亲身参与避险疏散、自救互助,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和应变求生逃生能力;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结合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对防灾责任人、村社干部、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等进行地质灾害培训宣传,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

7.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和激励群测群防员和群众查险报险,对发现险情及时上报的给予奖励,对发现临灾前兆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的给予特殊奖励

六、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武政府办、应急局、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9个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现场抢险救援组由县人武县应急、住建、交通、水利、文体、消防、国网民和供电公司等8个部门组成。负责调用相关设施设备,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武警、消防官兵赶赴灾害现场,负责协同所在乡镇、村社转移疏散群众,抢救现场被困和受伤人员,开展工程排危除险,情况危急时,组织强制避灾撤离,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进行及时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做好重要公共设施的保护和房屋排险,抢修因灾损毁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的用电和灾后电力设施修复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运行。涉及景区的地质灾害,由县文体旅游局牵头,做好游客疏导和救援,同时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危除险工作;涉及到工矿企业突发地质灾害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做好人员疏导和救援,组织企业开展工程抢险。

(二)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县卫健市监局2个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地方卫生院及医疗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协调调集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救灾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治安维稳组由县公安局和乡镇派出所组成,负责维护抢险现场秩序,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维护灾区抢险救灾及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四)应急调查评估组由县自然资源、应急、水利、交通、气象等5个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同专业单位或专家开展应急调查,收集现场情况、监测数据、雨情、水情、灾情和汛情信息,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准确研判、预测、会商,提出应急抢险和救灾措施建议,科学划定危险区,开展应急监测,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排危工程,避免险情、灾情进一步扩大,对灾区气象条件及时进行监测、预报,提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和防灾建议,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针对矿山及在建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做好应急抢险指导,根据地质灾害防灾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要求做好现场调查和责任认定,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提出处置措施建议。

(五)交通和通讯组由县交通、公安,中国电信民和分公司、中国移动民和分公司、国网民和供电公司等6个部门(公司)组成,负责调动应急抢险车辆,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及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交通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恢复损毁的通信线路和设施,保证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六)安置保障及恢复重建组由县财政、民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应急、教育、林草、农业农村、民宗局等10个部门组成,负责筹备灾民安置所需物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经费落实、物资运输,协同所在乡镇妥善解决灾民生活,组织查灾、核灾、报灾和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灾民受损房屋鉴定、恢复重建,开展植被恢复治理,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协调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应急治理项目计划安排,落实项目资金,安排县级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预算,审查救灾款分配、投向和效益,负责救灾应急款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中小学校受灾,修复受损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对全县寺庙道观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协助省技术支撑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全县寺庙道观地质灾害隐患点排(调)查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政府办、文体局等3个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公众媒体和新闻记者,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审核地质灾害新闻材料,适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发布应急防灾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八)基本生活保障组由县应急、民政、工信局3个部门组成,负责协助受灾乡镇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受灾乡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九)应急资金保障由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灾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灾与救灾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每年汛期前组织地质灾害排查,编制本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隐患点防治方案;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储备抢险救灾物资,落实避灾场所,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与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书做好地质灾害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七、地质灾害速报和灾情分级

(一)速报时限要求各乡镇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30分钟内速报县政府,并抄报县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局。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

(二)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和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三)灾害分级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灾条例》第4条规定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Ⅰ级):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Ⅱ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Ⅲ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Ⅳ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八、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时县政府立即上报并启动相关的应急防灾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灾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灾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在县政府领导下,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民政、气象、应急、卫健、公安武装、消防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时,县政府立即上报并启动相关的应急防灾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灾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民政、气象、应急、卫健、公安武装、消防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时,县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灾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灾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民政、气象、应急、卫健、公安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四)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指挥部批准,报请县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执行汛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严格监测预报、报警避让和险(灾)情速报,全面部署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灾减灾工作。

(二)强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汛期重大地质灾害和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应急避让减灾措施,根据气象预防预警信息,迅速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和危险区人民群众的搬迁避让等应急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度,明确部门具体责任,把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长期监测和应急防灾措施落实到实处,做到汛前检查布置、汛期排查落实。对已确定的全县21个乡镇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要层层落实预案,将涉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的“明白卡”发至受地质灾害威胁对象手中。加强水库汛期高水位库岸陡边坡稳定性监(巡)测,及时预报库岸陡边坡失稳规模与危害对象及范围,避免库岸滑坡涌浪对库岸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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