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民和县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
输出地工作方案
根据《2023年海东市打造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工作方案》(东政办〔2023〕7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步伐,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重要指示,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把“打造”作为出发点,把“输出”作为落脚点,以建设基地、培育产业、拓展市场为发展方向,以品种优化、品质提升、品牌创建为主线,以“增量、提质、融合、扩输”为路径,全面提升特色产业整体效益,带动农户实现收益,确保输出地建设有力、有序、有效。
二、工作目标
(一)筑牢打造根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48.5万亩,油料作物6.8万亩,蔬菜作物4.71万亩。粮食产量达到16.69万吨、油料作物产量达到0.94万吨、蔬菜产量达到10.51万吨、肉产量达到1.38万吨、蛋产量达到0.04万吨、奶产量达到0.9万吨。新建高标准农田0.7万亩,改造提升0.37万亩。创建“五化”标准化养殖场4个,其中,万只鸡标准化养殖场1个、千只藏羊标准化养殖场2个、千头牦牛标准化养殖场1个。创建省级畜禽绿色标准化养殖示范场2个。持续巩固马铃薯良种扩繁0.5万亩,原种生产基地0.2万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培育高素质农牧民350人。
(二)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11.5万亩,推广全膜覆盖栽培技术推广30万亩,建立耕地轮作倒茬试点0.7万亩,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田残膜回收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0%、90%、84%以上。
(三)强化输出能力。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年内完成家畜改良13万头只以上。培育壮大冷水鱼、食用菌2个特色产业基地。培育省级示范社8个、县级示范社34个、家庭农牧场11个,认定县级规范社36个。抓好1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主要自产农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畜产品加工转换率达到6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
三、重点任务
(一)生态优先,构建绿色发展体系
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全面完成,优质、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持续抓好耕地“非粮化”整治,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原则上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全面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2.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灌溉等配套设施,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新建高标准农田0.7万亩,改造提升0.37万亩。发挥好农田水利设施综合效益,抓好老化失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改造。持续完善土壤质量监测点和重金属无污染监测,开展土壤取样化验分析,盐碱地改良,提高土壤有机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3.推进农区养殖业生态化转型。开展生态畜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以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为重点,培育一批“企业+基地+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联合体,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牦牛、藏羊、生猪、禽蛋等产业高效发展,提高生态畜牧业生产水平。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结合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加快发展饲草产业,构建粮饲兼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新型农业,探索低碳高效畜牧业发展路子。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供销联社,县生态环境局
4.推进产地环境清洁化。以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秸秆处理等行动,以“有机肥+N”替代减量模式,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强化示范引领和技术培训,推动科学施肥、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完成“两减”面积11.5万亩,其中,粮油7万亩,蔬菜4.5万亩。持续抓好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开展空气、土壤、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防治工作。稳妥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行动,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提升生产清洁化水平。扎实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重点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尾菜处理、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工程。深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加工处理和综合利用,利用畜禽肥资源发展有机肥加工,推进绿色农业稳步发展,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田残膜回收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0%、90%、84%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5.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设施农业改造升级和新型设施农业建设,持续实施日光节能温室旧棚改造项目,提升设施温棚冬季生产能力。提高蔬菜生产、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促进蔬菜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确保蔬菜种植面积达4.71万亩,蔬菜产量10.51万吨。培育壮大食用菌特色产业基地,食用菌特色农产品产量达0.05万吨。推广应用装配式牛羊棚舍、移动式畜圈,完善饲草料加工储藏设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进牦牛、藏羊标准化养殖,保障畜产品供给能力,实现肉产量1.38万吨,蛋产量0.04万吨,奶产量0.9万吨。推广渔业绿色健康养殖,保障水产品供给能力,培育壮大冷水鱼特色产业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
6.推进生产基地规模化。在做优做强传统肉牛、肉羊、奶牛主产区的基础上,加快转变生产方式,促进畜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认真落实粮改饲项目,开展种养结合养殖场建设以及“夏种冬养”试点项目,推进家庭农牧场发展。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大力扶持建设陆基养殖基地,促进冷水鱼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好黄河禁渔和重点水域禁渔,督促指导好陆基渔业养殖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
(二)提档升级,构建农业品质品牌发展体系
1.优化品种结构。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持续发掘优良种资源并引进新品种。高标准实施脱毒马铃薯实验室改造提升及原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加强小麦等农作物制繁种基地建设,促进冷水鱼养殖设施的改善与提高。持续巩固马铃薯良种扩繁0.5万亩,原种生产基地0.2万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开展畜禽良种、牧草等联合育种攻关,推进品种提纯复壮示范推广和藏羊多胎优质品种选育,年内完成家畜改良13万头只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2.提升产品品质。大力推广绿色高效种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提升农机应用水平,推进智能农机装备提档升级,加大植保无人机防控力度。推广优质饲草种植,构建牦牛、藏羊等特色产品的品质指标体系,通过大力推广优质饲草种植、藏羊高效养殖、冷水鱼陆基养殖等增产增效技术,有效提升产品品质。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制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做强特色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立足高原种业和油菜、马铃薯、蔬菜、生猪、特色果品等优势特色产业,以软梨、旱砂西瓜、羊肚菌、藏羊等为主要特色农畜产品,培育一批特色产品。加强“三品一标”管理,强化特色品牌宣传推介,主动对接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利用各类农产品交易会等推介载体,设立民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展示专厅,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好、竞争力强的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
4.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标准引领,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快产前、产中、产后等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引导龙头企业、家庭农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力争在“菜篮子”、农业园区率先推行标准化生产。从源头抓起,以种植、养殖、加工的标准化绿色生产体系建设为基础,推动绿色农牧业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局
5.强化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绿剑护农”“动物防疫·蓝剑清源”、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加大农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管力度,严查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等行为。强化生鲜乳等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和例行监测,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行动,进一步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深入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加强农兽药使用管理,严查种植、养殖屠宰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抓好隐患排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认证”工作,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进监管、检测、执法“三同步”,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联社,县生态环境局
(三)科技引领,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1.促进科技创新。以旱作农业和高效节水技术为路径,推广抗旱节水、高产稳产品种,集成推广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集成推广高效施肥技术。大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绿色、有机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保护高原特色种质资源,做强马铃薯、杂交油菜、民和肉牛、民和羊肉等产业。不断完善绿色农牧业发展标准、植物病情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动物疫病监测以及预警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促进智慧农业。推进智慧农牧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和运用,完善农牧业生产管理、溯源追溯等应用系统建设,搞好农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加强对农业安全、农机安全的监督工作,指导督促对可能造成的农药污染、病虫害等造成的次生害虫制定预案并进行干预,提升种养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3.促进农技服务。继续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力量为主体、市场化科技服务力量为补充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县乡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实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加强农业技术平台建设和主体培育,开展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招募特聘农技员,强化技术服务力量支撑,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加强人才队伍。建立农牧区创业平台,培育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以最优惠的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到农牧区创业。实施农牧区创业青年培训行动,开展创业创新大赛,依托现有农业园区,建设农村创业园区和实训基地,培养一批农业科技优秀年轻人才和熟悉绿色有机认证、监管、生产、管理的人才。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四)培育主体,构建新型农牧业生产经营体系
1.做强龙头企业。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培育省级龙头企业6家,市级龙头企业11家。强化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服务、动态管理和政策支持,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各类加工主体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通过股份合作、工序衔接、产销对接等方式,建立产业化联合体。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2.培育新型合作组织。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培育扶持一批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建立“村级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联农带农机制,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引入小农户,促进农业生产由家庭分散经营向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变,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培育扶持家庭农牧场11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供销联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思想认识、聚焦重点工作,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根据既定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工作落实。按照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以创新驱动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进程。
(三)加强政策保障。全面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优化财政补助,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对基础设施改造、园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提升、民和品牌打造、产品市场拓展等关键环节予以重点支持。发挥金融系统对输出地打造的支撑,强化金融服务,把输出地相关项目列入优先支持范围,出台优惠政策,简化信贷手续,扩大信贷规模。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