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民政办
关于成立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民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49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3﹞11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各项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民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马晓瑜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牛周羊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焦兴龙   县政府副县长

 员:陈雪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连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学贵   县财政局局长


李吉庆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业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付彦龙   县水利局局长

张马龙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王福昌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辛有平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李吉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推动项目落实等工作。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自然资源局负责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沟通衔接负责项目协调组织、项目整体调度和管理配合财政、林草、生态环境利部门做好项目运行绩效监控等相关工作。

财政局负责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衔接负责年度资金分解下达,加强资金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监督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等。

发改、林草、生态环境、水农科、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及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库建设、项目管理、审核、指导、调度、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属地管理协同推进项目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月11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11日印发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