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3年民和县“庆中秋-迎国庆”川海共建消费圈促消费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2023年民和县“庆中秋-迎国庆”川海共建消费圈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打好稳增长“组合拳”,持续促进消费回暖,抢抓“中秋、国庆”黄金周等有利时机,全力以赴稳住全县商务经济大盘,圆满完成2023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力争实现四季度“收官好”目标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举办2023年民和县“庆中秋-迎国庆”川海共建消费圈主题促消费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按照“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全年促消费”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中秋节和国庆节消费小高峰需求,把握“商圈消费、夜间经济、电商直播、会展消费”等,扩大覆盖民和县、红古区特色农产品等川海优势产业消费品销售量,刺激居民消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拉动经济增长、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庆中秋-迎国庆”的浓厚消费氛围。
二、活动主题
“庆中秋-迎国庆”川海共建消费圈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2023年民和县“庆中秋-迎国庆”川海共建消费圈促消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三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晓岗 县商务局局长
成 员:朱育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副
局长
马学斌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
王国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晓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国成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李 瑞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季子书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韩 忠 川海中心商贸综合体法人
县商务局和各相关商贸企业负责人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调落实活动方案工作安排;川海商贸综合体法人负责好分会场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做到活动有主题、安全有保障、促消有成效。
四、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民和县人民政府
主会场承办单位:民和县商务局 红古区商务局
分会场承办企业:川海中心商贸综合体
五、活动时间
2023年9月27日
六、活动地点
主会场:市民健身广场百姓大舞台
分会场:川海中心商贸综合体广场
七、活动内容
活动设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市民健身广场(百姓大舞台);分会场设在川海中心商贸综合体广场。
1.主会场
时间:9月27日
地点:市民健身广场(百姓大舞台)
内容:举行2023年民和县“庆中秋-迎国庆”川海共建消费圈促消费活动,搭建展台、营造氛围,组织民和、红古两地以限额以上企业为主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及电商企业在会场开展形式多样的打折让利等促消费活动;组织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二次支持项目中标企业,现场进行农特产品宣传、推介及宣传物品发放等工作。
责任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活动方案制定、领导嘉宾邀请、会场现场布置、文艺演出等事宜,组织民和、红古相关企业参加现场展销活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等工作。
2.分会场
时间:9月27日
地点:川海中心商贸综合体广场
内容:由川海中心商贸综合体同步开展2023年民和县“庆中秋-迎国庆”川海共建消费圈促消费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深挖消费热点、激发消费潜力、带动夜间经济。
责任分工:承办企业做好当天分会场促消活动现场布置、文艺演出、氛围打造、宣传、组织企业参展等工作,并自行负责好活动现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环境卫生等工作;承办企业要持续开展活动的,需自行前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另行备案。
八、经费保障
为确保2023年民和县“庆中秋-迎国庆”川海共建消费圈促消费活动的顺利开展,县商务局负责做好主会场相关活动经费预算,活动经费从2023年第一批省级促消费专项资金中支出,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和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最大效益;分会场经费由企业自行承担。
九、相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提振信心。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同时,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抖音等平台,对此次促消费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吸引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扩大影响力;各参加企业及经销户要做好产品展销布置,营造消费氛围。
(二)联合监管,维护安全。县公安、城管、卫健等有关部门负责现场消防安全、卫生、道路等工作,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及时制定活动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加大安全检查,严防火灾、哄抢、踩踏等恶性安全事故发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促销活动中各企业各类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促销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整治环境,维护形象。各参加活动企业及经销户不得乱挂横幅广告、私搭工棚占道经营,严格落实“促销区域三包”制度,加强卫生清扫,引导有序停车,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联系人:吕金花
刘彦标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