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开展好我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根据省民政厅、中共青海省委统战部、中共青海省委网信办等12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员单位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由县民政局、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组成,县民政局为总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确定1名负责领导担任协调机制成员、1名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成 员:李杰仁 县民政局副局长
韩文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全良 县网信办主任
张青海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王国成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李元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隆居武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孟庆河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鄂福宗 县税务局副局长
联络员:王才华 县民政局干部
党志强 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人
高海霞 县网信办干部
刘青德 县教育局干部
李祥英 县文体旅游局干部
谢海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张 博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干部
刘鸿福 县乡村振兴局干部
杨生臻 县税务局干部
二、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部署要求,结合平安建设“十个一”要求,分析研判非法社会组织形势,研究部署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配合民政部门依法取缔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各成员单位查处情况及时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协调机制办公室。
三、工作机制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梳理汇总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