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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协调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098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3﹞8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开展好我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根据省民政厅、中共青海省委统战部、中共青海省委网信办12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员单位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由县民政局、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组成,县民政局为总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确定1名负责领导担任协调机制成员、1名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员:李杰仁 民政局长

韩文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全良 县网信办主任

张青海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王国成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李元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隆居武 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孟庆河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鄂福宗 县税务局副局长

联络员:王才华  县民政局干部

党志强  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人

高海霞  县网信办干部

刘青德 县教育局干部

李祥英  县文体旅游局干部

谢海霞  县市场监督管理干部

   民族宗教事务局干部

刘鸿福  县乡村振兴局干部

杨生臻  县税务局干部

二、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部署要求,结合平安建设“十个一”要求,分析研判非法社会组织形势,研究部署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配合民政部门依法取缔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各成员单位查处情况及时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协调机制办公室。

三、工作机制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梳理汇总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8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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