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民和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三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文娟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杰仁 县民政局副局长
韩文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全良 县网信办主任
张青海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王国成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李元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隆居武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孟庆河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鄂福宗 县税务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马文娟同志兼任办室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沟通和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及时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民政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组长汇报工作进展;做好养老、公益慈善等领域的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搜集和查处工作;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从严查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组织,对于活动证据线索暂时不足的非法社会组织及时曝光;在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有关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和取缔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大众宣传和公布工作进展情况。
县网信办:负责配合民政部门对认定的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活动情况进行摸排,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收集整理、分析研判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线索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治理,发现网上有关舆情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依法依规依职责关停非法社会组织新媒体账号和互联网应用程序,全力清理非法社会组织网上生存空间。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涉非法宗教活动风险评估研判,把握政策方向,快速稳妥协调处置宗教类非法社会组织的非法传教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通过公安各类平台搜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对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重点领域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被取缔或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处罚;对在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非法社会组织执法过程中阻碍执法、妨碍公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
县教育局:负责教育领域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提供非法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经营活动有关线索;会同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加大对具有行政资源、垄断性中介组织乱收费查处力度;依法依职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从事与非法社会组织合作或者为其提供活动便利的企业。
县文体旅游局:负责提供文化、体育、旅游等有关领域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加强星级、品质饭店的监管,防止非法社会组织借此开展活动。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部门管辖范围内非法社会组织的排查整治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部门移交的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关联的市场主体和个人涉税违法线索的协查和核实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非法社会组织的排查整治工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