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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和县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通  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095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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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3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月13日

 

 

 

 

 

 


 

民和县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级统筹、市州协调、县乡主体”的原则,构建重点突出、权责明确、边界清晰的乡村建设工作体系,切实保障乡村建设实效,根据省市关于乡村建设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成立民和县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一、县级协调推进机制

成立县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全县乡村建设工作。

 长:马晓瑜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焦兴龙 县政府副县长

吴忠禄 县政府副县长

 员:李业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玉才  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连生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学贵 财政局局长

张马龙  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李吉庆  自然资源局局长

余成邦  交通运输局长

付彦龙  水利局局长

朵忠福  文体旅游局局长

王福昌  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辛有平  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生科  教育局局长

范承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文娟  民政局局长

石成鹏  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贤明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卫东  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毛德虎  县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陈海寿  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赵永亮  农商银行民和支行行长

   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顺有  县邮政公司经理

陈道伟  县电信公司经理

   县联通公司经理

祝显军  县移动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业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玉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聚焦民和县乡村建设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研究确定县级乡村建设配套项目和资金规模,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乡村建设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和议定事项,按照乡村建设“九个步骤”组织推进年度乡村建设工作;督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村庄规划和建设方案编制;研究制定县级领导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包联制度;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培训、督导督办、考核验收等制度体系;组织审查乡镇年度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进展情况;加强与市级协调推进机制工作联系;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统筹整合行业部门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督促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实施乡村建设项目,落实监管责任;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归口争取中央和省市涉及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按照部门职责,以“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改水、改厕、改危房)为重点,严格落实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任务,提出意见建议,指导乡镇合力推进相关领域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乡村建设,组织编制年度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逐级上报审查和备案谋划区域内乡村建设项目清单,重点突出住房建设、基础设施、环境整治、乡村风貌、公共服务等乡村建设内容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制定年度乡村建设项目安排和推进计划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全过程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乡村建设评估、村庄建设信息统计调查、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农民危房改造与抗震改造、历史文化名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协调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项目建设立项审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安排和项目绩效管理,以及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做好乡村建设政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抓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并整合整治提升资金,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三清一改治七乱”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乡村振兴局:督促指导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严格落实财政衔接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和使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持续开展乡村振兴试点村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提升乡村规划水平,做好乡村建设用地保障等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开展现场核查,防止返黑返臭

县交通运输局:加快推进通村、入户道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整治全县范围内路域环境卫生,并长效保持,营造畅安舒美的交通出行环境;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全农村公路治理和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农村道路补短板项目建设进度等工作

县水利局:保障农村供水和饮水安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完成水域环境垃圾整治;做好排水沟等水利设施的清淤疏浚工作

旅游局:做好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旅游示范村建设以及旅游景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林业和草原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村庄绿化等工作

县教育局:做好法制化、常态化推进控辍保学,改善农村教学条件等工作。

县工信、民政、教育、卫健、人社、供销联社、农商银行、供电、电信、联通、移动、邮政: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二、乡镇、村社主要职责

乡镇政府要做好乡村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群众组织发动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规划项目落地落实,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防范风险配合做好乡村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村委会应积极引导村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管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广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村民议事载体,丰富村民议事形式,在村庄规划、建设方案、项目生成等环节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完善细化村规民约以及其它村务管理制度鼓励村民通过投工投劳、质量监督等方式参与项目实施制定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长效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附件:1.民和县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2.民和县乡村建设工作组织推进九个步骤

 

 

 

 

 

 

 

 

 

 

 

 

 

 

 

 

 

附件1

 

民和县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成员

 长:李业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孙亮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子祥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王卫东  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毛德虎  县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员:马仁增  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安国斌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办主任

李成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隆少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李秀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李冬花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干部

魏更顺  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王青儿  县水利局干部

马翠兰  县生态环境局干部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工作职责

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督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乡村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项逐条建立工作台账,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衔接全面细致掌握乡村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督查了解各乡镇“三清三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进展情况,加强与市级协调推进机制工作联系和沟通,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民和县乡村建设工作组织推进九个步骤

 

一、乡村体检

依据《美丽乡村建设评价》《青海省乡村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开展村庄摸底评估,摸清住房建设、公共服务、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等村庄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精准查找村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形成评估结果和建设情况统计清单、问题建议清单、项目需求清单,规划村庄建设类型,确定建设重点,为分类推进乡村建设奠定基础。

二、规划编制

按照省级制定的村庄建设方案的工作体系、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要求,明确村庄风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建设需求,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形成“一图一书一表”规划成果。县住建部门按照村庄规划,针对不同村庄类型,充分运用村庄评估结果,组织专业团队编制村庄建设方案,明确近期、远期目标和项目建设时序。同时,在规划、设计、建设等环节,要广泛征求农民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三、项目生成

依托规划成果,将区域内村庄项目清单,按照村庄发展规律以及当前需求和长远发展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和项目成熟度,将项目打捆打包形成年度菜单式项目包(涉及村庄发展需要的水、电、路、讯、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建立项目库,分年度持续滚动开展建设,直至达到预期效果。

四、资金整合

县协调推进机制领导小组每年9月前召集各成员单位,统计汇总各部门乡村建设项目任务规模、资金规模,打破部门边界,统筹整合各类项目,并结合省级年度投资计划,生成下年度乡村建设项目库,提前确定实施计划任务,申报省级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在项目生成阶段,督促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提前谋划,加强与省市行业部门沟通衔接和省市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工作对接,做好各行业部门的项目整合,确保资金下达后纳入年度确定的实施任务范围内。

以村庄为单位,整合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交通、水利、文旅、林业、通信、电力等各行业部门的项目,统筹确定年度拟实施的建设项目,按照程序逐级申报备案。

五、计划下达

县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按照省市下达的计划任务,组织乡镇和部门单位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优化审批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形成实物投资,尽早体现建设成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预计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报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省市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备案。待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实施。

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区域内不同村庄建设需求,突出实施成效,按照下达计划任务合理分配乡村建设项目。并加强村庄建设过程的监督指导、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调度检查

为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县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围绕重点工作,适时进行定期、不定期综合调度或专项调度。综合调度由县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参与。专项调度由相关成员单位提出,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开展调度检查,调度情况报县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

八、评估考核

县委组织部把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县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采取专办考核、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全县阶段性乡村建设实施成效进行评估,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推进乡村建设提供依据。同时,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

九、跟踪问效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针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建立稳定管护队伍,确保管护到位。各行业部门加强管护人员专业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积极探索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理机制。同时,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舆论引导,积极组织群众主动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社会关心、支持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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