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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和县投资项目问题收集分拨
办理工作机制及重点项目调度
等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066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3﹞7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

现将《全县投资项目问题收集分拨办理工作机制》《民和县重点项目调度制度》《民和县项目投资考核制度》《民和县重点项目建设督查通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30

 

 

 

 


民和县投资项目问题收集分拨

办理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项目全链条协同机制,常态化推动项目问题收集分拨办理,及时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实现项目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强项目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支撑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全县投资项目问题收集分拨办理工作机制。

一、工作任务

建立县委、县政府统筹,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全面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头推进,项目业主具体实施,要素保障部门强化保障的闭环运行机制,加强项目投资调度考核,定期通报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合力推进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专班推进

1.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项目问题办理,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组织开展项目问题协调、分拨、督查等工作。

2.县级相关要素保障部门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成立民和县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民政办〔2023〕25号)职责分工,全力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

3.各部门对照县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建立部门工作专班,扎实推进本行业部门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工作。

4.项目业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项目问题梳理上报,按照权责划分,行业部门项目问题直接报送至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项目问题报送至市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运行机制

项目业主单位梳理本部门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上报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分拨按照权责划分,可自行解决的问题,分拨至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需由省、市级部门解决的问题上报至市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办理)。

(三)及时报送

行业部门项目问题由业主单位每周梳理报送1次,需县级解决的问题,由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每半月报送1次。需市级解决的问题,由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汇总后,及时上报市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办理。

(四)限时办结

1.行业部门项目问题由业主单位上报后,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分拨、上报;县级可自行办理的问题,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接件办结。

2.需省、市级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由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跟踪协调办理。

(五)定期调度考核通报

1.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调度,对工作差距大、进展滞后、推进不力的乡镇、部门进行重点调度,并对项目推进情况按照“红、黄、绿”颜色亮牌。

2.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接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项目投资工作每季度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高度重视项目问题梳理和解决,按照权责划分,强化会商协调,压细压实责任,细化实化举措,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推动机制运行。要按照问题收集分拨办理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沟通配合、联动协作、互通信息,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加快形成全面统筹、多方协调、上下联动、高效有序的工作格局问题分拨办理情况由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前移关口,建立项目问题工作台账,“点对点、一对一”加大项目动态调度、跟踪服务,切实解决项目各类堵点、难点问题。对问题梳理、分拨、解决情况,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处理缓慢敷衍塞责的部门及责任人将在全范围通报。

 

附件:1.民和县项目问题清单汇总表

2.民和县项目问题情况说明

3.民和县项目问题收集分拨办理单

4.民和县项目问题收集分拨办理工作机制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民和县项目问题清单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项目进展

(前期工作完成及建设进度)

征地补偿新旧标准差价问题

耕地占补平衡问题

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

林草地手续问题

环评审批问题

资金及贷款落实问题

节能审查问题

其他问题

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备注

征地补偿新旧标准差价

审批部门

协调工作建议

办结时限

耕地占补平衡

审批部门

协调工作建议

办结时限

涉及自然保护区

审批部门

协调工作建议

办结时限

林草地手续

审批部门

协调工作建议

办结时限

环评手续

审批部门

协调工作建议

办结时限

建投资金

责任部门

协调工作建议

办结时限

节能审查

审批部门

协调工作建议

办结时限

其他问题

责任部门

协调工作建议

办结时限

 

 

 

 

 

 

 

 

 

 

 

 

 

 

 

 

 

 

 

 

 

 

 

 

 

 

 

 

 

 

 

 

 

 

 

 

 

 

 

 

 

 

 

 

 

 

 

 

 

 

 

 

 

 

 

 

 

 

 

 

 

 

 

 

 

 

 

 

 

 

 

 

 

 

 

 

 

 

 

 

 

 

 

 

 

 

 

 

 

 

 

 

 

 

 

 

 

 

 

 

 

 

 

 

 

 

 

 

 

 

 

 

 

 

 

 

 

 

 

 

 

 

 

 

 

 

 

 

 

 

 

 

 

 

 

 

 

 

 

 

 

 

 

 

 

 

 

 

 

 

 

 

 

 

 

 

 

 

 

 

 

 

 

 

 

 

 

 

 

 

 

 

 

 

 

 

 

 

 

 

 

 

 

 

 

 

 

 

 

 

 

 

 

 

 

 

 

 

 

 

 


附件2

 

民和县项目问题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目前进展

二、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项目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四、工作措施及建议

五、本单位问题协调解决的情况说明

 

 

 

 


附件3

民和县项目问题收集分拨办理单

.

项目名称

 

 

.

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号)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用地情况 

 

 

 

急需解决的问题 

 

项目计划开工时间

 

 

 

项目预计竣工时间

 

 

 

 

.

项目资金来源(单位:万元)

 

已到位资金

(单位:万元)

已支付资金

(单位:万元) 

 

.

项目问题 

 

项目总投资

  

 

 

 

中央预算内投资

 

 

 

 

省级预算内投资

  

 

 

 

问题申报单位 

  

问题申报时间 

  

债券资金

 

 

 

 

地方配套资金

 

 

 

 

问题分拨单位 

 

问题分拨时间 

 

自有或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问题办理单位 

 

问题办理时间 

 

其他投资

 

 

 

 

.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或工程进度情况 

 

 

.

问题办结单位

 

问题办结时间

 

审批、核准、备案

规划许可证 

环评审批 

用地审批 

 

具体经办人员

(签字) 

 

办结单位负责人(签字) 

 

□已完成

□未完成

□不涉及

□已完成

□未完成

□不涉及 

□已完成

□未完成

□不涉及

□已完成

□未完成

□不涉及

 

 

其他需说明事项:

 

 

施工许可证

基础施工

主体施工 

竣工验收 

 

□已完成

□未完成

□不涉及

□已完成

□未完成

□不涉及  

□已完成

□未完成

□不涉及  

□已完成

□未完成

□不涉及  

 

 

 

附件4

民和县项目问题收集分拨办理工作机制联络员名单

 

工作单位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备注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治国

项目办副主任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武承良

项目办主任

 

县财政局

李海秀

经建办主任

 

县自然资源局

赵丰俊

项目办主任

 

县生态环境局

田英清

项目办主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马鹏瑞

项目办主任

 

县交通运输局

 

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县水利局

马新中国成立

项目办主任

 

县农业和农村科技局

王恩盛

项目办主任

 

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办主任

 

县政务服务中心

安子奎

办公室主任

 

县金融办

冶玉兰

金融服务中心干部

 

县教育局

李德恩

项目办主任

 

县公安局

白文杰

警务保障科科长

 

县商务局

曾新春

项目办干部

 

县文体旅游局

辛晓萍

项目办主任

 

县卫生健康局

张廷志

项目办干部

 

县应急管理局

白生辉

办公室主任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田现起

环卫所副所长

 

民和工业园管委会

马忠彪

项目办主任

 

 


民和县重点项目调度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重点项目管理,及时跟踪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压实压紧责任,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投资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联合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投产、纳统等进行督查亮牌。

二、主要目的

及时跟踪推进项目实施,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项目提供全周期全方位服务,督促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建设进度按计划推进,加速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及竣工投产,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

三、调度范围

年度级重点建设项目

四、调度方式

采取月调度和重点调度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月调度。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重点项目采取听取汇报、现场部门自查等方式及时调度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二)重点调度。督查组根据月调度反馈情况,对工作差距大、进展滞后、推进不力的部门进行重点调度。

五、调度内容

“红、黄、绿”分类分级管理,全面反映全重点项目当月建设进度,直观反映项目计划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其中项目推进正常可控,按照项目建设时序进度完成或超额完成的,亮绿牌;项目推进滞后,未按既定时序开工、纳统或低于时序进度50%以内(含50%)的,亮黄牌;项目问题突出,与原定计划差距较大,低于时序进50%以上且有可能出现停工等风险问题的,亮红牌。

六、调度通报

项目被亮绿牌时,该项目推进有序,项目责任单位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项目被亮黄牌时,由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及时告知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级督导领导,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进度,确保项目调度由黄转绿。

项目被亮红牌时,由督查组重点督办,所在部门需向督查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项目单位要紧盯关键环节,抓好项目整改,确保项目调度由红转绿。

 

 

 

 

 

 

民和县项目投资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全投资工作管理,科学评价和考核部门年度项目投资工作,全面推动投资持续增长,有效支撑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

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联合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考核组对全项目投资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一)注重实绩。以考核年度取得的实际工作成效为标准,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评定考核结果

(二)公开透明。考核办法、考核程序、评分标准公开,考核结果力求公正透明。

(三)奖罚分明。正面激励与负面处罚相结合,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

三、考核范围和内容

(一)考核范围。承担全项目投资任务的乡镇、民和工业园管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及属国有企业。

(二)考核内容。重点围绕项目投资完成率、项目开工率、资金支付率、项目入库率及项目竣工率五项指标开展考核。

四、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数据分析。统计局负责反馈各部门项目投资完成及项目入库实时数据,发展改革负责对当月反馈数据进行系统分析。

(二)现场检查。考核组赴各单位项目现场督导检查项目开复工、建设进度、资金支付等情况。

(三)查阅资料。考核组根据项目进展查阅核实前期手续、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四)听取汇报。由被考核部门向考核组汇报项目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五)综合评定。根据线上数据核对和线下实地考核,考核组对被考核部门进行综合评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项目投资考核实行月检查、季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组按时开展考核,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在下一年度前期经费、项目申报、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

(三)考核结果按季度由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委组织部在全范围内通报。

 

附件:1.项目投资考核评分细则

   2.项目投资考核评分表

 

 

 

 

 

 

 

 

 

 

 

 

 

 

 

 

 

 

 

 

 

附件1

项目投资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为项目投资完成率、项目开工率、资金支付率、项目入库率以及竣工率五个方面,考核采用计分制,以100分为基础,根据完成情况加(减)分,各项考核指标累计得分为被考核对象最终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投资完成情况(基本分50分)。根据全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每季度完成预期进度得基本分50分,超额完成进度按比例递增,未完成进度按比例递减。(示例:XX部门投资计划5亿元,实际完成6亿元,得分60分,XX部门投资计划5亿元,实际完成4亿元,得分40分)

(二)项目开工建设(15分)。依据年初各部门上报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进行月调度,当月计划开工项目开工率100%得基本分10分,逾期未开工按比例递减。(示例:XX部门当月计划开工10项,逾期2项未开工,开工率80%,得分8分)

(三)项目资金支付(10分)。对照每月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资金支出率调度,当月资金支付与项目建设进度一致的得基本分10分,资金支出未完成按比例递减。(示例:XX县2022年下发中央预算内项目,截止今年5月资金支付率应达到80%,若实地检查发现资金支付率60%,得分7.5分;若实地检查发现资金支付率80%以上,得分10分)

(四)项目入库纳统(15分)。严格按照统计入库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当月无虚报、瞒报、漏报,做到应报尽报得基本分10分,虚报、漏报、瞒报发现一项扣1分;项目入库申报统计审核不通过每个项目扣0.3分,封顶3分。(示例:XX部门当月计划入库20项,若核查发现漏报2项,当月得分8分;若统计审核不通过5项,当月得分8.5分)

(五)项目竣工验收(10分)。对已完工项目随机进行检查,项目资料齐全得基本分,台账建立混乱扣0.5分、缺少相关验收资料,少一项扣1分、资料填写有误,缺少盖章,扣0.5—1分、项目完工未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发现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示例:xx部门已上报完工项目10项,随机抽查项目2项,检查发现1个项目竣工资料不齐全,缺少监理资料1项,扣1分,另外1个项目未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扣2分,得分7分)


附件2

 

项目投资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目标任务

赋分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投资完成情况

完成全项目计划草案执行进度

50

根据全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每季度完成预期进度得基本分50分,超额完成进度按比例递增,未完成进度按比例递减。

 

 

2

项目开工建设

项目前期进展良好并如期开工

15

依据年初各县区、部门上报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进行调度,计划开工项目开工率100%得基本分10分,逾期未开工按比例递减。

 

3

项目资金支付

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支付率一致

10

对照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资金支出率调度,资金支付与项目建设进度一致的得基本分10分,资金支出未完成按比例递减。

 

4

项目入库纳统

在建项目按期纳入统计部门投资统计库

15

严格按照统计入库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当月无虚报、瞒报、漏报,做到应报尽报得基本分10分,虚报、漏报、瞒报发现一项扣1分;项目入库申报统计审核不通过每个项目扣0.3分,封顶3分。

 

5

项目竣工验收

竣工项目及时验收,相关资料齐全

10

对已完工项目随机进行检查,项目资料齐全得基本分,台账建立混乱扣0.5分、缺少相关验收资料,少一项扣1分、资料填写有误,缺少盖章,扣0.5-1分、项目完工未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发现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民和县重点项目建设督查通报制度

 

为切实推进全重点项目建设,深入落实领导包联项目机制,确保重点项目按期落地开工、有序推进纳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目标

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年度全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感和转变作风抓落实的意识,有效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项目建设重点突破和有序推进,充分发挥重点项目支撑引领作用。

二、督查对象

承担全重点项目投资任务的乡镇、民和工业园管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及属国有企业。

三、督查内容

(一)重点项目前期推进情况。全面督查是否及时对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是否按期办理完成项目前期手续是否按照预定时间开工建设。

(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并给予有效指导,工作成效是否明显,是否达到预期计划进度。

(三)重点项目竣工验收情况。项目是否按期完工是否及时完成竣工验收是否及时完成决算审计工作。

(四)包联领导督导情况。是否做到跟踪服务是否协调督促项目进度是否完成预期投资计划。

(五)项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是否对督查发现问题按时限要求整改是否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督查方法

(一)督查组根据项目投资考核、重点项目调度情况,有针对性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难度较大、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督导和重点督查。

(二)督查组采取不定期组织责任单位召开座谈会、深入建设项目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向委、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和督查建议。

(三)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下发督查通报。

五、通报程序

(一)日常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送提醒函;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通知,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二)在接到提醒函或督办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限。同时,按月向督查组上报整改情况。督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随时跟踪问效、重点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督查组定期向委、政府汇报重点项目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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