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民政办
关于民和县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065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3﹞7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各项指标,按照《民和县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民办发2022158)要求,现将2022年全县营商环境评价通报如下:

一、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情况

(一)总体评价

1.评价依据及范围:2022年省发展改革委依据《青海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青海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对2022年以来全省8个市州、3个工业园区和45个市县区营商环境进行了全覆盖评价。

2.评价指标及方法:评价主要对照各地区20个一级指标、96个二级指标,从企业生命周期、投资吸引力、监管与


服务三个维度,按照量化评估、实证分析、综合评价的原则,采取政策文件与档案资料分析、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群众和部门座谈等多种方式,全面完整采集数据,综合运用体验观察、大数据评估与疫情分析、专家评价等手段。

3.评价成效及结果:从评价结果看,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指标得分84.12分,较2021年有所提升,全省排名第10名,全市排名第3名,与全市第一名平安区相差1.1分。

(二)分项评价

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标84.12分,全省排名10名,全市第3名;开办企业指标89.1分,全省排名3名,全市第2名;办理建筑许可指标82.79分,全省排名4名,全市第2名;获得电力指标94.34分,全省排名11名,全市第5名;获得用水指标89.1分,全省排名8名,全市第3名;获得用气指标82.5分,全省排名13名,全市第2名;登记财产指标89.3分,全省排名5名,全市第3名;纳税指标85.7分,全省排名14名,全市第2名;办理跨境贸易指标89.5分,全省排名2名,与6县区并列全市第一;办理破产指标72.9分,全省排名1名,与5县区并列全市第一;获得信贷指标75分,全省排名1名,6县区并列全市第一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78分,全省排名1名,与5县区并列全市第一;执行合同指标87.44分,全省排名2名,6县区并列全市第一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94分,全省排名8名,全市第4名;政府采购指标86.5分,全省排名2名,全市排名第一;招标投标指标76分,全省排名7名,全市第3名;政务服务指标83分,全省排名13名,全市第3名;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77.5分,全省排名4名,与循化县并列全市第一;市场监管指标80分,全省排名19名,全市第5名;包容普惠创新指标72.04分,全省排名11名,全市第2名;生态环境指标97.65分,全省排名9名,全市第5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措施过程中消极应对。二是监管执法不够精准有效,“三项制度”落实不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过程中,部门间协调不顺畅,运用操作“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随机抽查业务不熟练。三是部门间、行业间数据信息共享交换不够充分,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归集推广力度不够,“一网通办”“一事通办”仍存在症结。四是行政审批过程、政府决策信息、产业发展政策等还不够透明,政策发布渠道分散、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度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营商便利度三优化。一是优化企业开办便利度。拓展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增设银行预约开户、办结件寄递等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度。二是优化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深入实施投资项目“审批破冰”工程,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筹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速项目前期生成。三是优化公共设施接入效率。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用户信息查询、报装申请、过户注销、扩充容量等业务“一网通办”。

(二)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一是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加强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推动涉民生事项全程“指尖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将企事业单位、组织团体设立的便民窗口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二是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与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公证等业务联办搜索,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压减不动产登记时限。

(三)优化税费服务便利度。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一体化申报及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减少纳税申报次数。探索税费优惠“自行判别、免申享受、资料备查”等办理方式,免费向新办纳税人发放税务UKey。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纳税缴费时间和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再压减。

(四)优化跨境贸易便利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探索建立全县外资项目库,面向更多国家和地区推介民和县重点合作项目,实时完善外资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外贸发展。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建立经贸合作项目数据库,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框架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丝绸之路”。

(五)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流程。全面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实现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探索建立信用保证金减免制度,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

(六)健全机制提高效率。一是提升办理破产效率。建立府院联动和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健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探索重整重组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二是提高合同执行率。依法高效审理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及特殊时期商事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高效审理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及特殊时期商事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广线上线下等多元便捷缴费方式,对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依法准许其免交、减交、缓交诉讼费。

(七)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支持银行机构打造服务小微企业的科技型专营机构和网点,创新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信贷产品。充分运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系统。加快推进“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应用,优化“信用+科技+普惠金融”服务。

(八)保护中小投资者。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拓宽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渠道,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建立示范判决和小额速调机制。探索在保护股东知情权、利益分配权、优先购买权等股东代表诉讼案件中推行诉前调解,缩短审结时间。

(九)持续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不断创新执法方式,鼓励建立“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清单之外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强化“互联网+监管”,完善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率100%。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机制。强化政务诚信建设。

(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制定民族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县级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

(十一)系统推进包容普惠创新。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健全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机制,完善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依法妥善解决重点领域人才引育留用问题。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完善创业培育服务,健全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供给,提升医疗、教育、养老、托育、文体、家政等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推进助企暖企政策落实。严格按照省市行动办相关要求,总结好的经验,找准问题短板,将助企暖企春风行动作为大兴调查研究及常态化助企纾困的重要平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政策红利。扩大融资规模,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协调各金融机构、企业,实现精准对接,进一步引导县域内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工作建议

一是各乡镇、各部门对照《民和县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做到任务安排到位,工作责任明确。二是各牵头单位积极与第三方评价组专家沟通协调,熟悉指标业务流程,保证报送佐证资料齐全。三是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压实工作职责,努力做到目标同向、政策同频、行动同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效完成。四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媒体、报刊等载体,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不断提升公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建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2年民和县营商环境评价排名表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9

 

 


附件:

2022年民和县营商环境评价排名表

三维指数

一级指标

得分

同比增加(%)

全省排名

全市排名

与市第一名县(区)分差

营商环境便利度

84.12

10

3

1.1

1.开办企业

89.1

1.8

3

2

0.4

2.办理建筑许可

82.79

5.9

4

2

0.36

3.获得电力

94.34

0.4

11

5

3.74

4.获得用水

89.1

5.7

8

3

5.4

5.获得用气

82.5

0.6

13

2

6.8

6.登记财产

89.3

7.6

5

3

1.5

7.纳税

85.7

6.5

14

2

0.7

8.跨境贸易

89.5

29.7

2

1

0

9.办理破产

72.9

1.9

1

1

0

三维指数

一级指标

得分

同比增加(%)

全省排名

全市排名

与市第一名县(区)分差

10.获得信贷

75

-3.1

1

1

0

11.保护中小投资者

78

26.8

1

1

0

12.执行合同

87.44

11.6

2

1

0

13.劳动力市场监管

94

21.3

8

4

2

14.政府采购

86.5

5.8

2

1

0

15.招标投标

76

-14.4

7

3

12.5

16.政务服务

83

-0.9

13

3

5.75

17.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77.5

-6.6

4

1

0

18.市场监管

80

6.1

19

5

7.2

19.包容普惠创新

72.04

0.5

11

2

1.39

20.生态环境

97.65

2.6

9

5

2.31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