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民和县贯彻落实<青海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民和县贯彻落实《青海省推进以县城为
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任务分工方案
为全面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青海东部绿色生态宜居县城和兰西城市群合作共建样板城市,根据《海东市贯彻落实<关于青海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科学精准把握功能定位
1.全力推进民和-红古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进一步融入兰西城市群发展全局,主动疏解转移过度集中的人口、产业、功能,特别是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公共服务资源。强化快速交通连接,发展成与西宁、兰州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充分发挥兰西城市群的核心节点位置优势,大力推进电商综合物流园、商贸物流园、史纳物流中心、县公交枢纽站等建设,着力把民和建设成为甘青区域一体化和兰西城市群的商贸物流集聚区。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游局,县生态环境局
2.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支持以“稳粮油、强优势、促畜牧、兴特色”发展理念,将民和打造为生态农业型县城,重点围绕“六园+九带+N基地”产业发展思路,着力发展奶牛、肉牛肉羊、饲草、马铃薯、果蔬等产业,加快推进奶、肉牛养殖基地、10万亩马铃薯种植基地、30万亩玉米种植基地、牡丹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全力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提升农畜产品品质,打造全省瓜果之乡品牌。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文体旅游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奋力打造特色农产品产区。全力推动民和省级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建设,根据资源分布,定位区域功能形成川水特色农业产业区、浅山优势农业旱作产业区、高位浅山和脑山绿色农业产业区,着重推进生猪、肉牛、肉羊养殖,有序推进禽蛋、冷水鱼等养殖项目建设力度。推动农产品集聚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2%以上。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提升粮食质量,保证粮食安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强力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按照“高质化、绿色化、智能化”为发展方向,依托现有工业发展基础和区位优势,积极承接兰州市、西宁市、海东市城区产业转移,延伸锂电、光伏、新材料等产业链条,培育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推动以铝、镁精深加工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的大力发展,打造全省重要的铝、镁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促进产值达到7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商务局
5.完善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引导县域产业集中发展,培育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园,支持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完善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提升园区的承载能力,完善智能标准生产设施,建设标准厂房、柔性生产线,降低生产成本。完善仓储集散回收设施,鼓励配备智能立体仓库、自动分拣系统、自动引导运输车和库存管理系统。鼓励农民工集中企业、园区建设集体宿舍。
牵头单位:民和工业园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6.促进县城商业消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需求,以川口镇为主体,积极引进培育商业主体,打造县级中心商圈,改善县城消费环境。改造提升县城老旧百货商场、大型卖场和商业综合体,推进县城农贸市场改造或迁建新建,完善便民化消费设施。推进川海中心等商业综合体建设,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集聚区,高标准打造夜间消费市场。进一步推动重要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有序推进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道路和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游客接待及服务水平。积极推动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县城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域公路和场站、电商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与邮政快件处理场所合理布局建设。建设公共配送中心满足运输仓储、集散分拨等功能,实现物流共同配送目标,有序推进末端设施建设,推动智能快件箱、快递公共服务站等合理布局。建设面向城市消费的生鲜食品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配建理货和分拣等冷链配送设施。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体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川口镇人民政府
二、统筹推进建设基础设施
7.不断优化互联互通交通体系。合理布局县城间快速公路通道,完善通达高效的公路网,提高我县与西宁市、兰州市和周边县城间互联互通水平。实施省道306官亭至哈城、完善乡镇通三级水平,提升省道网通行条件。优化川大高速公路、米拉湾等互通工程建设和出入口设置,推进县城市政道路与高速公路高效便捷衔接,优化县域周边交通组织。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覆盖深度,建制村招呼站覆盖率100%,县城建成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100%。完善县域公路客运站服务功能,促进现有客运站融合游客服务中心、邮政分拨中心等功能,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程,优化公交站点布设、构建智能交通体系,提升公交服务能力水平。完善县城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三行系统”,健全配套交通管理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位补充的停车系统。加快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严格执行停车设施和公共充电桩设施配建标准,新建停车场配置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按照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9.有力提升防洪排涝应对能力。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原则,构建县域河道、排洪沟、道路边沟、山洪沟畅通排水系统,并与外部河湖有效连接,提高县城排涝通道过流能力,重点治理严重易涝积水区域。实施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设施。全面实现川垣片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逐步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整改规范雨水口、检查井等微排水设施,确保县城排水管网全覆盖,管网排水能力相匹配。推进雨水源头减排,增强地面渗水和雨水收集利用能力。实施建筑物地下空间排水防涝改造,科学设置人行步梯、出入口遮雨棚、排水沟、防淹门、防汛挡板、沙袋等设施。实施湟水河民和段防洪堤提档升级及湟水河、大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完善县城堤线布置和河流护岸工程,合理建设截洪沟等设施,降低外洪入城风险。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
10.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始终坚持人民安全为首位,因地制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及灾后快速恢复能力,提升“耐灾”的弹性和安全性。实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建立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健全灾害监测体系,建设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工程,提高全要素综合监测、综合风险评估、灾害分析预警等水平。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提高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开展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推进公共建筑安全加固。推进公共建筑消防设施达标建设,不断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维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强化绿地、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及配套设施。推进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水域救援等救援中心建设,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提高重要应急物资收储调配和紧急运输能力,加大对生活类、综合性消防救援等应急物资储备。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完善市政管网设施。促进县城供热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高县城集中供暖比例,开展老旧管网节能改造,提升供热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燃煤锅炉集中改造。稳妥推进天然气利用,完善燃气储气设施和燃气管网建设,更新改造老化燃气管道,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设施及监测设备,提升燃气管网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燃气信息化监管能力。科学划定县城供水区域,推进高标准水厂建设,扩大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更新改造供水水质不达标水厂以及老旧破损供水管网。有序开展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县城网架优化、中压线路绝缘化改造、配电室低压改造等项目。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民和供电公司、水务集团
12.逐步构建新型智慧县城。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机构资源数字化。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县城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落实光纤到户标准,加快建设千兆光纤网络,实现县城千兆宽带网络全覆盖。加快部署5G基站,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城和重点乡镇5G全覆盖,5G用户占比达65%。推行县城运行一网统管,实施数字城市推进工程,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等物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电网、消防、交通及水利等感知终端,全力推进民和智慧城市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工商、税务、证照证明、行政许可等办事便利度,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功能,建设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持续改善县城生态环境
13.打造绿色宜居县城。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建设生态绿地系统,持续开展国土绿化,不断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治理步伐,推进米拉沟、松树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民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工程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合理布局结构性绿地,建设绿色游憩空间。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禀赋,加快改造史纳湿地公园、川口湿地公园等项目,布局改造提升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城市绿地等居民休憩娱乐公园。建设109国道及县城主干道、沿湟水河、大通河等两岸生态廊道。加强河道、湖泊等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保持原有水面控制率,确保自然联通水网密度和水体。持续加强黑臭水体治理,恢复和加强水系自净功能。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深度践行绿色生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开展工业园区循环改造行动,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推动清洁能源安全高效利用,以工业园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高速公路等为依托发展分布式光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绿化改造,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100%,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环卫等车辆电动化,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90%,建立换电充电相结合的基础设施体系。倡导绿色消费,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和环保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5.有效实施垃圾收集处理。因地制宜建设与清运量相适应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合理规范建设高标准填埋处理设施,到2025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开展区域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提升小微企业、工业园区、科研机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健全县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废弃物安全规范处置。积极推进建设县城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配备分类清运、密封性好、压缩式收运车辆及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做好全流程恶臭防治。以尾矿和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为重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老城区、川垣新区、临近县城乡镇等重点区域污水收集管网,补齐县城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工程、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项目,有序推进排水管网随路网布局改造,更新修复老旧破损、混错接、漏接以及管径严重偏小的污水管网,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消除污水管网布设空白区,到2025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在缺水和水环境敏感地区乡镇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模,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水务集团,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17.提升职业培训及就业服务质量。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统筹发挥企业、职业学校作用,围绕旅游业、建材工业、食品工业等传统产业,以及装备制造、新材料、康养服务等潜力行业需求,建设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推广工学一体的培训模式,提高与市场需求契合度,开展订单式培养人才。积极推进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二期)和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推动职业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常态化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等技能培训,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实施能工巧匠培育,培育一批“拉面人”“青绣工匠”和其他特色工匠艺人。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控制在3.5%以内。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强化医疗服务保障。支持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住院、医技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诊治环境。提高传染病检测诊治和重症监护救治能力,依托现有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推进建设县级疾控中心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配齐疾病监测预警、实验室检测、现场处置等必要设备。完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施设备,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有力提升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19.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推行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提升能力措施,新建改扩建教学条件差、配套设施少的义务教育学校,推进学校扩容增位,有力改善教学和校园生活条件。实施县城普通高中教育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校园校舍、教育装备、信息化等设施设备,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全力改善县城普通高中办学综合条件。鼓励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支持发展职业技术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开展学前教育提升,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增强资源供给能力,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优化学前教育机构布局与办园结构设置,推进建设满坪镇浪塘村等96所幼儿园项目。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转学政策,保障学龄前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顺利入学。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完善养老托育服务。推进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群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和巡访关爱等服务,推广“家庭照护床位”,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确保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100%。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提供基本养老和长期照护服务,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扶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开辟老年人绿色通道,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积极开展医养结合,推进县老年养护院、金塔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巴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建设。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加强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幼服务,开设托幼班招收2至3岁幼儿。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1.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完善老旧小区及周边水电路气热讯等配套工程,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小区环境,推进养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便捷供给。大力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改造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加强房屋本体建筑节能,因地制宜积极推动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改善基本居住条件。统筹推动老旧小区、厂房、街区改造,加强对小区及周边闲置土地、房屋、地下室等存量资源的利用,提升土地、建筑综合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川口镇人民政府
22.优化社会福利设施。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依托敬老院、幸福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以政府购买形式,为有长期照护需求和意愿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积极推进古鄯敬老院特困人员供养楼等民生项目。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探索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同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合并转型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全部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范围。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保护工作站,建立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台账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依托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选择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承接流浪乞讨人员托养服务,建设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加快县殡仪馆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残联,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积极推动文体事业发展
23.提升县城人文底蕴。鼓励县城建筑设计传承创新,推进城镇人文特征与自然风貌相匹配。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擅自迁移、砍伐或毁坏古树名木。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测绘建档工作,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扎实开展考古挖掘和文物保护工作,加大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县城建设,推进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建设县非遗综合馆,推动非遗项目、民族工艺产品走进景区,打造以非遗综合馆为中心,非遗就业工坊、传承体验中心为载体,辐射传承人的非遗保护传承展示体系。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4.完善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健全县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加快县体育馆等项目建设进度,打造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积极融入全省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巩固提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强七里花海、永录康格达等旅游景区(点)建设。鼓励因地制宜,着力打造“一乡一特色”的精品赛事,广泛开展农民篮球赛、武术等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带动文旅融合发展。开展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活动,实施全民健身设施提升工程,推动实现体育场、体育馆、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全覆盖。加强乡镇健身场地器材配备,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打造绿色便捷的居民健身新载体,有序建设全民健身中心等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和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促进城乡融合一体发展
25.推动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建立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管护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推动市政向规模较大乡镇延伸,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护机制,推动市政供水供气供热管网等公用设施向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县乡村(户)道路连通、城乡客运一体化。继续开展国省道项目建设,持续提高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推动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网络,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农村“最后一公里”,积极实施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重点实施满坪镇水库配套工程、农村供水工程、净水工程。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推进有条件的乡镇燃气入乡。积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以城带乡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加快县城排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和收集站。以需求为导向逐步推进5G移动通信网络和千兆光网向乡村延伸。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水务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26.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积极发展远程医疗、巡回医疗等模式。推动青海省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鼓励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联系,有效利用县级医疗资源使用派驻、巡诊、轮岗等方式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县城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办好乡镇公办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完善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城市社区、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模式。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2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持续动态跟进“三类人群”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健全常态化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在稳岗就业、产业发展、政策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实现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两增”。强化政策支持,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建好集中安置区帮扶车间、帮扶产业基地,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户实现至少有1人就业目标。加强就业和产业扶持,完善产业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完善县城建设政策保障体系
28.完善农业转移人口政策。全面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原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享有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同等需求,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进程,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新居民覆盖率。开展农民工为重点参保扩面工作,全面推动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的有机衔接。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9.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提高县域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根据项目属性和收益,合理谋划投融资方案,对公益性项目加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项目尽职调查等关键环节管理,严禁新增地方隐性债务,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力度。在县城建设中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盘活存量国有优质资产,鼓励央企等参与县城建设,引导利用好既有平台公司。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和运营。完善公用事业定价机制,合理确定价格水平,鼓励结合管网改造降低漏损率和运营成本。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人行民和支行
30.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对现有工业用地和单位用地面积,开展优化布局。推广高效集约发展模式。全面落实国家“增存挂钩”机制,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县城建设正常用地需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支持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方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科学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保障民生类设施用地需求。逐步开发低丘缓坡地,科学确定开发用途、规模、布局和项目用地准入门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实施保障
3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高度重视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强化工作推进,狠抓措施落地,凝聚政策合力,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32.强化责任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局要负责做好任务分解,相关单位要明确任务举措、推动政策和项目落地落实,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和完善建设方案,合理把握县城建设时序、节奏和步骤,明确建设重点、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方式,精准补齐短板弱项,防止盲目重复建设。
33.强化项目谋划。各乡镇、各单位要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资金保障、财务平衡和项目收益等因素,科学谋划储备建设项目,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推动县城建设。
34.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效应,凝聚社会共识,为高质量推进城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