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及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倒乱堆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民和县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及
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倒乱堆问题整改方案
为提升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水平,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治理能力,根据《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及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倒乱堆督查情况的通报》(东政办〔2023〕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要求,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倒乱堆问题整治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深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对标督查反馈问题,逐项盘点,逐一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全面到位。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建立整改责任体系,坚持分类处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统筹安排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去向,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监管职责部门,对全县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改造,保障运维管理经费,委托运维技术条件规范的单位统一运维,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考核制度。集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倒乱堆问题,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整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各乡镇结合2023年护航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和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针对交通沿线、集镇街道、城乡结合部、乡村旅游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尤其对村庄内外、过村路段、坑塘沟渠、房前屋后、河岸桥头、背街小巷、闲置庭院、违法建筑物、残垣断壁、公厕及垃圾箱周边等积存生活垃圾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彻底排查辖区内生活垃圾问题死角,发挥保洁员队伍力量,开展一次人居环境卫生大整治,并建立长效处置机制,做到辖区生活垃圾日日清、日日销。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有效回收处置。试点推行垃圾焚烧、倾倒有奖举报和通报曝光制度,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
问题:缺少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未制定封场方案;渗沥液处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完善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严格依照封场工作设计方案,尽快完成封场工程;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处理渗沥液。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核桃庄乡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底
(三)巴州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问题: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台账不齐全;覆土压实不及时、不到位;消毒消杀不及时、不规范;填埋作业运行不及时、不到位;未分层填埋;污泥同生活垃圾混埋;取土备土不及时;垃圾场行业监管部门管理不到位;垃圾场行业监管部门对第三方运行单位考核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全面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沙池、应急演练设备等);未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制度,未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整改措施:规范填写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台账,及时覆土压实、消毒消杀、取土备土,规范运行填埋作业,分层填埋,分类填埋污泥和生活垃圾;强化垃圾场行业监管部门管理和第三方运行单位绩效考核,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规划实施垃圾填埋场加固维修工程,规范化设计改造垃圾填埋场,提升垃圾填埋处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巴州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底
(四)马场垣乡生活垃圾填埋场
问题:缺少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渗沥液集液池中的渗沥液处理不规范;未制定封场方案。
整改措施:完善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处理渗沥液;尽快完成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方案,筹措资金,启动封场工程。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马场垣乡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底
(五)官亭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问题:缺少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台账不齐全,缺少消杀药品台账记录;填埋气井布置不合理;边坡防渗膜局部破损;覆土压实不及时、不到位;未按规范悬挂标识标牌;未全面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沙池、应急演练设备等);未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制度,未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整改措施:完善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规范填写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台账和消杀药品记录台账,合理布置填埋导气井,更换破损防渗膜,及时覆土压实,规范悬挂标识标牌,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规划实施垃圾填埋场整治改造工程,规范化设计改造垃圾填埋场,委托有资质条件的运维单位运维管理,提升垃圾填埋处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中川乡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底
(六)李二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问题:缺少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未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标准对厂区内的大气、废水、地下水等进行检测,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填埋气井布置不合理;场底及边坡防渗结构破损严重;未规范设置垃圾填埋场周边监测井;未及时清理泄洪渠及排水沟;渗沥液集液池无覆盖系统,集液池周边未做硬化,排水沟等雨水导排设施;进场道路不满足垃圾运输要求;未全面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沙池、应急演练设备等)。
整改措施:完善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尽快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标准检测场区内大气、废水、地下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合理布置填埋导气井,维修场底及边坡防渗设施,规范设置垃圾填埋场周边监测井,及时清理泄洪渠及排水沟垃圾,安装渗沥液集液池覆盖系统,硬化集液池周边地块,升级改造进场道路,全面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规划实施垃圾填埋场整治改造工程,规范化设计改造垃圾填埋场,委托有资质条件的运维单位运维管理,提升垃圾填埋处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李二堡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6月底
(七)峡门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问题:缺少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台账不齐全,缺少消杀药品台账记录;未按照填埋库区地形地势合理制定填埋规划,未充分利用库容;边坡防渗膜破损;西侧边坡坡度较大,未进行放坡;填埋气井布置不合理;防飞散网功能不完善;渗沥液集液池无覆盖系统;未按规范悬挂标识标牌;未全面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沙池、应急演练设备等);未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制度,未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整改措施:完善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尽快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规范填写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台账和消杀药品记录台账,更换破损的边坡防渗膜,按照填埋库区地形地势合理制定填埋规划,充分利用库容,合理布置填埋气井,安装渗沥液集液池覆盖系统,规范悬挂标识标牌,全面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规划实施垃圾填埋场整治改造工程,规范化设计改造垃圾填埋场,委托有资质条件的运维单位运维管理,提升垃圾填埋处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峡门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底
(八)马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问题:缺少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未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标准对场区内的大气、废水、地下水、土壤等进行检测,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覆土压实不及时、不到位;场底及边坡防渗结构破损严重,渗沥液导排功能缺失;泄洪渠及排水沟等雨水导排系统破损严重;填埋气井破损严重;渗沥液集液池及回喷设施受损严重;未全面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沙池、应急演练设备等);未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制度,未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台账不齐全,缺少消杀药品台账记录。
整改措施:马营垃圾填埋场选址距离集镇较远,且库区已经接近饱和,无法正常使用,评估后规划实施垃圾填埋场整治封场工程。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马营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底
(九)古鄯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问题:缺少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填埋库区存在淤泥;未排查渗沥液导排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未全面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沙池、应急演练设备等);未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制度,未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整改措施:完善项目初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按照填埋库区地形地势合理制定填埋规划,全面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规划实施垃圾填埋场清淤整治工程,规范化改造垃圾填埋场,委托有资质条件的运维单位运维管理,提升垃圾填埋处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古鄯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对标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督查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理清问题清单,逐项逐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于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取得明显成效。6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自查及排查问题整改;10月底前,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反馈问题整改。
(三)压实整改责任,明确职责定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和环境隐患,切实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摸底调查、排查整治、填埋设施评估、治理宣传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填埋设施建设运行水平,全面掌握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有效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果,全面杜绝露天焚烧,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四)坚持举一反三,狠抓落地见效。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大力宣传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及时全面客观报道有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于每月25日前将民和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表及调度表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少东 联系电话:
附件:1.民和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表
2.民和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调度表
附件1
民和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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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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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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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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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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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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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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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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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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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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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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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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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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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整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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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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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后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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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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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沿线、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周边、重点乡镇、村内积存垃圾、违法建(构)物、残垣断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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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存垃圾、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漂浮物堆积、露天焚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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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民和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调度表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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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排查行政村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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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整改行政村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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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清理村内积存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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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机械(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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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环卫保洁力量(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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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干部(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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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进村入户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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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和发放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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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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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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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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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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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清理村内积存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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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涉及交通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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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涉及城乡结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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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涉及旅游景点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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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涉及重点乡镇政府所在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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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处违法
建(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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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清理残垣断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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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清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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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处置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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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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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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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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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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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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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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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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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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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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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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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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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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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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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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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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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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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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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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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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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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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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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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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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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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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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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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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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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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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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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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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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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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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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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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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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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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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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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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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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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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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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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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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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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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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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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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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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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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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印发